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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臬 niè
- 箭靶。引申为目标,准则:臬极(准则,标准)。
- 古代测日影的标杆。
- 刑法;法度。
- 古代主管一省司法的官员:臬司(官名,即元的肃政廉访司,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的工作。后明、清的提刑按察司,也称臬司,俗称臬台或廉访)丨臬使(即按察使)。
《康熙字典》释义
【未集下】【自字部】
【廣韻】五結切【集韻】【正韻】魚列切【韻會】倪結切,𠀤音孽。【說文】射的。从木,自聲。【徐曰】射之高下準的。 又【廣韻】門橜也。【爾雅·釋宮】樴謂之杙,在地者謂之臬。【註】卽門橜也。【韻會】或作槷。亦作闑。 又【博雅】臬,灋也。【書·康誥】王曰:外事汝陳時臬。【傳】臬,法也。又【多方】爾罔不克臬。【傳】汝無不能用法,欲其皆用法。 又【小爾雅】臬,極也。 又【集韻】九芮切,音劂。射的也。 又【韻補】叶牛例切,音刈。【張衡·東京賦】桃弧棘矢,所發無臬。飛礫雨散,剛彈必斃。【註】臬,射墩的也。【釋文】牛例切。
《说文解字》释义
【卷六】【木部】 编号:3740 臬,[五結切 ],射凖的也。从木从自。李陽冰曰:“自非聲,从劓省。”
首字为“臬”的词语
臬樴 臬兀 臬府 臬司 臬极 臬使 臬宪 臬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