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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数据库-标题.png|right|300px|link=中国地标产品数据库]] '''蒲城花炮''',[[陕西省]][[蒲城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span style="color:gray;"><small>(2010年9月9日,《关于批准对红星蕨菜、红星平贝母、汤沟白酒、榆林豆腐、蒲城花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04号)批准)</small></span> ==产地范围== 蒲城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陕西省蒲城县兴镇、荆姚镇、坡头镇、苏坊镇、三合乡、贾曲乡、大孔乡、翔村乡、高阳镇、洛滨镇、罕井镇、永丰镇、上王乡等1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蒲城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蒲城花炮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产品类型。 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爆竹类、组合烟花类、杆架烟花类等14类。 (二)原辅材料要求。 1. 硫磺:本县高阳镇、大孔乡、罕井镇、洛滨镇、东党乡等地出产的硫磺,纯度量≥99.5%。 2. 木炭:产区内梨木、椿木、炭化度80%以上,杂质含量≤4%,水分含量≤10%。 3. 其他材料:制造花炮所需化工原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 (三)生产工艺。 1. 工艺流程:制筒管壳、封底、(配药、造粒)装药、(制引火线)接引火线、封头、组装、包装。 2. 烟花的基础配方为:供氧物+可燃发光物+着色物+粘合物。 3. 爆竹的基础配方为:高氯酸钾+铝银粉+硫磺粉。 4. 生产过程及技术要求在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蒲城花炮外观要求产品整洁、不变形,表面无霉变、无污染、无损坏、无漏药。文字图案清晰,筒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无遮盖、无包、露头脚、露白现象。筒体粘合牢固,不开裂。 2. 理化指标: (略)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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