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

藏族

添加19字节
以下行是添加(+)和删除(-)的内容:
  藏族习惯上只称名字。解放前的贵族于名字前冠以房名,名字有男女之分,多取自佛经;房名是世袭庄园的称号,没有血缘的意义。男子发辫盘于头顶,女子发辫披于肩,梳成双辫或小辫,并在辫梢或特制的发架上挂以饰物。男女均戴呢帽或细皮帽,内衣袖长襟短,男着裤,女着裙,外着长袖肥腰圆领、向右开襟系带的藏袍。西藏农区妇女夏秋着无袖袍,前系氆氇围裙,领、袖、衣襟上镶边;男女均系腰带,穿长靴。牧民穿羊皮袍,不缝袍面。僧尼披袈裟。藏族居民的主食为糌粑,喜饮酥油茶;牧民以牛、羊肉为主食,僧尼可食肉。住房建于向阳高地靠近水源处,以石块或夯土筑墙,高二、三层,平顶多窗,有院落,屋内以木板或诹挚铺地;牧民住用帆布或牦牛毛织成的大帐篷。交通运输主要使用牦牛。牦牛体硕毛长,抗寒耐久,为青藏高原特产,有“高原之舟”的美称。水路运输主要使用牛皮船或独木舟。牛皮船是藏族特有的水上交通工具。  藏族习惯上只称名字。解放前的贵族于名字前冠以房名,名字有男女之分,多取自佛经;房名是世袭庄园的称号,没有血缘的意义。  解放前的藏族家庭组织以男性为中心,实行严格的阶级内婚制。各聚居区通婚范围颇不一致,有的地区父系亲族间或母系亲族近亲间禁婚,有的地区则父系亲族几代之后可通婚,而母系亲族间不禁。家庭形式有多种,而仍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婚前男女社交比较自由,婚后由男子配合继承财产,女子即便招婿也要从属于男方。一夫多妻制家庭出富有人家外,比例很小。也有一夫多妻制,主要是由于财产的继承和分配等经济原因而存在,故不受社会歧视。夫妻离异或再娶、再嫁和私生子女均不受社会歧视,但与“下等人”通婚则造物议。僧人除黄教严禁娶妻外,其余各教派允许结婚;僧人结婚要在本派寺院举行宗教仪式,婚后在寺外安家。藏族通行天葬(即鸟葬),僧人圆寂和某些在林区生活的百姓亦行火化,然而收获季节忌行火葬。此外,土葬和水葬除因条件限制,一般认为是不吉利的。妇女分娩要离开居室或到他处。藏族谒见上层和接待宾客,要奉献一条丝织长巾,藏语称为哈达,回赠时置于奉献人的项下。 男子发辫盘于头顶,女子发辫披于肩,梳成双辫或小辫,并在辫梢或特制的发架上挂以饰物。男女均戴呢帽或细皮帽,内衣袖长襟短,男着裤,女着裙,外着长袖肥腰圆领、向右开襟系带的藏袍。西藏农区妇女夏秋着无袖袍,前系氆氇围裙,领、袖、衣襟上镶边;男女均系腰带,穿长靴。牧民穿羊皮袍,不缝袍面。僧尼披袈裟。  藏族居民的主食为糌粑,喜饮酥油茶;牧民以牛、羊肉为主食,僧尼可食肉。住房建于向阳高地靠近水源处,以石块或夯土筑墙,高二、三层,平顶多窗,有院落,屋内以木板或诹挚铺地;牧民住用帆布或牦牛毛织成的大帐篷。交通运输主要使用牦牛。牦牛体硕毛长,抗寒耐久,为青藏高原特产,有“高原之舟”的美称。水路运输主要使用牛皮船或独木舟。牛皮船是藏族特有的水上交通工具。     解放前的藏族家庭组织以男性为中心,实行严格的阶级内婚制。各聚居区通婚范围颇不一致,有的地区父系亲族间或母系亲族近亲间禁婚,有的地区则父系亲族几代之后可通婚,而母系亲族间不禁。家庭形式有多种,而仍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婚前男女社交比较自由,婚后由男子配合继承财产,女子即便招婿也要从属于男方。一夫多妻制家庭出富有人家外,比例很小。也有一夫多妻制,主要是由于财产的继承和分配等经济原因而存在,故不受社会歧视。夫妻离异或再娶、再嫁和私生子女均不受社会歧视,但与“下等人”通婚则造物议。  僧人除黄教严禁娶妻外,其余各教派允许结婚;僧人结婚要在本派寺院举行宗教仪式,婚后在寺外安家。藏族通行天葬(即鸟葬),僧人圆寂和某些在林区生活的百姓亦行火化,然而收获季节忌行火葬。此外,土葬和水葬除因条件限制,一般认为是不吉利的。妇女分娩要离开居室或到他处。藏族谒见上层和接待宾客,要奉献一条丝织长巾,藏语称为哈达,回赠时置于奉献人的项下。  在藏族地区,青年男女多为自由恋爱,父母亲友一般不加干涉。至于求爱方式,或袒露、或隐晦,因人因地而异。有的以歌抒情,互吐衷肠;有的地方则抢姑娘的帽子、戒指、头巾等物(若姑娘不愿与其相好,可直接或托人要回。如默不作声,或直言相约,则是愿意结交朋友)。得到姑娘的应允后,小伙子可到姑娘处赴约。随着频繁的约会,双方的感情不断深化,互赠信物,并向自己的父母表明心愿,在得到双方父母应允后,才能送聘礼,商定婚期。在有些农牧区青年男女的婚姻,一般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要形式。当男青年看中姑娘后,便请某人带酒、哈达等物前去说媒,女方同意婚事,则饮其酒,受其礼;否则,婚事告吹。女方允亲后,媒人再次带酒等去女方家商定聘礼,聘礼多寡不一,但一般不宜太多,以免近邻亲友议论。送过聘礼,可根据男女双方生辰选定吉日,准备成亲。也有的地区盛行由男女双方私下约定,出走成婚的习俗,但近年来逐渐减少。  在藏族地区,青年男女多为自由恋爱,父母亲友一般不加干涉。至于求爱方式,或袒露、或隐晦,因人因地而异。有的以歌抒情,互吐衷肠;有的地方则抢姑娘的帽子、戒指、头巾等物(若姑娘不愿与其相好,可直接或托人要回。如默不作声,或直言相约,则是愿意结交朋友)。得到姑娘的应允后,小伙子可到姑娘处赴约。  随着频繁的约会,双方的感情不断深化,互赠信物,并向自己的父母表明心愿,在得到双方父母应允后,才能送聘礼,商定婚期。在有些农牧区青年男女的婚姻,一般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要形式。当男青年看中姑娘后,便请某人带酒、哈达等物前去说媒,女方同意婚事,则饮其酒,受其礼;否则,婚事告吹。女方允亲后,媒人再次带酒等去女方家商定聘礼,聘礼多寡不一,但一般不宜太多,以免近邻亲友议论。送过聘礼,可根据男女双方生辰选定吉日,准备成亲。也有的地区盛行由男女双方私下约定,出走成婚的习俗,但近年来逐渐减少。 
2,296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