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 朝通过宇宙开发法 规定朝鲜有合法宇宙开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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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4月1日


  2013年4月1日,朝鲜最高人民会议1日发布法令,宣布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宇宙开发法》,并将成立国家宇宙开发局。

  决定全文如下: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堂堂的人造地球卫星制造及发射国。

  行使合法、和平的宇宙开发权利,建设朝鲜成为世界宇宙强国,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坚定不移的立场。

  为了飞跃发展国家的宇宙科技,推动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并统一指导和管理国家的一切宇宙活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做出以下决定:

  一、成立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家宇宙开发局。

  二、国家宇宙开发局是统一指导管理宇宙开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宇宙开发工作的监督和控制的国家中央指导机构。

  三、责成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和有关机关为执行这一决定采取工作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