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鼎·艾则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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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福鼎·艾则孜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1915年3月12日生于新疆阿图什一个著名的爱国实业者家庭。维吾尔族。青少年时代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参加进步活动。1935年为追求真理到苏联塔什干,入中亚细亚大学学习,接受马列主义理论的熏陶。1937年回新疆后,被军阀盛世才视为“激进青年”,流放到边境塔城,后在塔城报社任编辑、主编。积极传播共产主义理论,宣传抗日爱国思想,被荐为塔城维吾尔文化促进会秘书长、副会长。后遭反动势力逮捕。在狱中英勇不屈,在群众抗议示威下被释放。1944年11月参加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区革命”,先后任三区军事法庭秘书, 三区临时政府委员、 教育厅厅长。 三区各地游击队统编为民族军后,他负责组织创建了喀什团并兼任团长,率部多次进行战斗。后参与创建三区“革命青年组织”,担任中央委员、宣传部长。曾是人民革命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45年10月作为三区革命临时政府的代表,参加了与国民党政府进行的和平谈判。1946年任新疆省民主联合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1948年加入新疆人民民主同盟,任宣传部部长,后任该同盟主席。

  1949年9月任新疆特区特邀代表团团长,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新疆军区副司令员。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新疆军区副司令员。1951年起,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常委、民族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新疆省干部学校校长,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四书记,新疆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副主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新疆军区党委第三书记、第二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自治区党委第三书记,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代理主任、主任,新疆军区第一政治委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治委员。是第一、第二、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至第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一至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长期担任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巴和中埃(埃及)友好协会会长,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维吾尔历史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创作了大量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作品,多部在全国获奖。发表了《论维吾尔木卡姆》等专著和文章。1955年获一级解放勋章。1994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2003年11月24日在北京逝世。

参见

  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将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