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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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彦(生卒年不详),明代官吏。肤施(治所在今陕西延安市)人。明万历十一年(1583)三甲第一〇四名进士,官至都御史,巡抚山东,数立战功。天启二年(1622),镇压山东白莲教徐鸿儒起义,斫徐于市,晋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后被劾冒功滥荫,被熹宗削荫遣里。为人“沉敏有智略,临大事屹然如山”(清《延安府志》),留有《筹边略》等著述。关心家乡建设,曾出资在府城北关兴建“赵公书院”。卒于崇祯年间,葬于神仙沟(今大砭沟内)。

概述

  万历年间,蓟州(今天津蓟县)皮工王森,创立闻香教(为白莲教之一支),秘密组织农民起义,教徒不下二百万,遍布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等地。万历二十三年(1595)王森被捕、判死刑,经行贿释放。后人京师结识外戚、中官传教,于四十二年(1614)再次被捕,四十七年(1619)死于狱中。其子王好贤与徐鸿儒、于弘志等发动起义,以红巾为标志。五月,攻破郓城(属山东省)。

  天启元年(1620),赵彦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闻香教义军又攻陷邹、滕、峄各县(均属山东省),赵彦用都司杨国栋、廖栋练兵,并推荐原大同总兵官杨肇基为山东总兵官合力镇压。经过多次激战,于当年将义军全部击败,王好贤等被俘杀。赵彦因镇压有功,由兵部侍郎升为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加太子太保,荫子锦衣世佥事,赏赐银币等。赵彦上疏请求给山东各战乱的府县予以赈济,并免去邹、滕两县三年赋税,郓城、峰县、曲阜减赋一年,钜野减一半。均得到皇帝同意。

  天启三年(1623)八月,赵彦代董汉儒为兵部尚书。他了解到边防将官克扣军饷,任意派军士服劳役及虚报空额,强占马匹等弊端。向朝廷报告并提出纠正办法,熹宗满意,立即下令边防实施。当时传闻清兵将人喜峰口,赵彦很忧虑,提出八条对策,熹宗都奖励他。

  天启四年(1624),左副都御史杨琏弹劾魏忠贤24条罪状,赵彦也不顾安危弹劾魏忠贤,从此遭魏忠贤忌恨。此外,在镇压白莲教时,赵彦部下有杀良民冒功的现象,赵彦的儿子受荫为锦衣,常招摇过市,被给事御史一一奏劾。因此,赵彦写了三份奏疏要求告老,魏忠贤为报前仇,令赵彦立即回乡,其子被革职。给事中袁玉佩奏劾赵彦冒功滥荫,又说不应当筑“京观”(古代战争,胜者为了炫耀武功,收集敌人尸首,封土为丘)。朝廷命令削去赵的世荫,毁去京观)。后来追叙兵部时的边功,又将他进太子太保。不久死于家中。

参考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