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社会学

道德社会学(sociology of morality),研究道德与社会的关系和道德的社会性质及社会功能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在西方,“道德”一词源于拉丁语的moralis,含有风尚、习俗、品质、性格、德行等意义。在中国,“道德”一词主要指各种人伦关系中的个人品质、行为规范,它与专指人伦关系和次序的“伦理”一词虽有细微区别,但在论及人的社会规范方面,其含义基本上是一致的。

形成和发展

关于道德与社会的关系的描述,可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中国儒家的经典著作。到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道德社会学始作为一门学科在西方出现。最早对伦理、道德进行社会学研究的有英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H.斯宾塞、法国人类学家C.勒图尔诺、德国心理学家W.冯特等人。斯宾塞在《伦理学原理》(1892~1893)一书中,用社会进化论的观点研究了道德作为超有机体的积累过程;勒图尔诺的《道德的进化》(1884)也从这一理论出发,考察了道德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冯特的《伦理学──事实与习惯生活规律的研究》(1886)从民族文化心理方面研究了伦理道德的发展。1895年,法国社会学家É.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问世,标志着道德社会学成为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迪尔凯姆把道德看作是社会事实,认为它超越个人心理,融于个人情感和观念之中;它具有外在性、强制性,依赖集体意识而存在,并随着集体意识的理想价值而发展。法国的另一位社会学家L.列维-布留尔在《道德与风俗学》(1903)一书中认为,每一个社会都有它的道德,道德的发生和存在都是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对道德社会学研究做出贡献的还有英国的L.T.霍布豪斯、德国的M.韦伯等社会学家。英国的B.K.马林诺夫斯基、法国的C.列维-斯特劳斯等人对原始社会道德的社会学研究也取得了很大成就。

研究内容

道德社会学研究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①道德产生、发展的社会因素;②道德对人们的社会生活、社会行为的调适、控制作用;③各种社会群体道德的特征及其发挥作用的社会过程;④异常道德研究;⑤道德分层研究;⑥道德的制度化问题;等等。   

发展趋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西方出现社会经济、文化及价值观念的危机,道德社会学研究愈来愈受到重视。在美国,学者们把日益严重的犯罪、酗酒、虐待老人等社会问题与道德问题联系起来研究,运用统计分析方法探讨社会的道德问题。一些学者还把犯罪率和酗酒率作为分析社会道德的指标。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由于在社会经济建设和改革中出现的社会问题愈来愈多,也加强了道德与社会问题等方面的社会学研究。中国是一个注重伦理道德的国家,历来都很重视道德的社会功能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社会学者对道德社会学作过一些专题研究。80年代后期,围绕着现代化建设,开展了对现阶段的伦理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最后修改于2022年1月18日 (星期二) 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