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集宁区

  集宁区汉语拼音:Jí Níng Qū;英文:Jining District),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辖区,市政府驻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东经113°10′、北纬40°01′。全区总面积418.8平方千米。总人口30万人(2010年)。辖8个街道、1个镇、1个乡。

  地处阴山山脉灰腾梁南麓。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属丘陵区。城区三面环山,一面邻水,形成山间小盆地。境内有霸王河,为内陆水系。年均温3.8℃。年均降水量378毫米。矿藏有石灰岩和青石。京包、集二、集通铁路,110、208国道,310省道,G55二广、G6京藏(G7京新)高速公路纵横交错。

  • 邮编:012000 代码:150902 区号:0474

行政区划

  全区辖8个街道、1个镇、1个乡:新体路街道、桥东街道、前进路街道、常青街道、虎山街道、桥西街道、新华街街道、泉山街道、白海子镇、马莲渠乡。区政府驻新体路街道恩和路。

历史

  明为达延汗土默特辖地。康熙十四年(1675)察哈尔正黄旗驻牧。乾隆十五年(1750年)设丰镇厅,形成旗厅并存,蒙汉分治的政权格局。1920年丰镇垦务局移驻集宁,1921年改平地泉设治局,1922年改集宁招垦设治局,1923年更名集宁县,由察哈尔省辖,1929年划归绥远省辖。

  1956年成立集宁市。1958年平地泉行政区、乌兰察布盟合并,属乌兰察布盟辖。2003年12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22号):撤销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设立集宁区。以原县级集宁市的行政区域为集宁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恩和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集宁市总人口272448人,其中:新体路街道39488人,桥东街道44068人,工业区街道43027人,福利区街道25079人,虎山街道42222人,桥西街道19201人,新华街道27507人,马莲渠乡31856人。

  2004年4月8日,集宁正式撤市设区。6月21日,将察哈尔右翼前旗的白海子镇、黄家村乡划归集宁区管辖,全区面积由114.2平方千米扩大到418.8平方千米。

  2006年,撤销黄家村乡,将大十号、大三号、三股泉、四股泉、师家村、三成局、六号渠、合义永、新湾9个村并入马莲渠乡,七苏木、南洼、黄家村、哈伊尔脑包、小东号、大河湾6个村并入白海子镇。

  2009年,全区面积418.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34.4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0.37万人;非农牧业人口25.99万人。辖8个街道、1个镇、1个乡:新体路街道、桥东街道、前进路街道、常青街道、虎山街道、桥西街道、新华街街道、泉山街道、白海子镇、马莲渠乡。共有74个社区、22个行政村,320个居民小组、105个村民小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
直辖市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河北省 | 山西省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海南省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台湾省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西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