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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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尾区汉语拼音:Mǎ Wěi Qū;英文:Mawei District),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辖区。位于福州市区东南部,东濒闽江口,西与晋安区交界,南与仓山区、长乐市隔江相望,东北与连江县接壤。总面积281平方千米。总人口17万人(2012年末)。辖1个街道、3个镇。

  属南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全年冬短夏长、温暖湿润,年降雨量1382毫米,年平均气温19℃~21℃。沈海高速公路、104国道和福马铁路纵贯区境,境内有马尾港。古迹有昭忠祠、罗星塔、马尾造船厂钟楼、绘图院、伯潜墓等,纪念地有马尾烈士陵园和江涛烈士陵园。

  • 邮编:350015 代码:350105 区号:0591

行政区划

  全区辖1个街道、3个镇:罗星街道、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其中,琅岐镇委托琅岐经济区管理。区政府驻罗星街道君竹路。

历史

  闽江下游有浮礁似骏马,礁西为马头江,礁东为马尾江,旧镇中岐位于马尾江边,马尾地名由此而来。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号东冶港,清光绪末年称马江尾,民国二年(1913年)设马江镇。1950年隶属闽侯县二区和三区,1951年更名为马尾镇。1956年,撤销马尾镇,设立马尾区。1958年改制为马尾人民公社。1960年1月,从闽侯县划归福州市,隶属郊区行政办事处。同年3月,撤销郊区行政办事处,复置马尾区,隶属市人民委员会。1962年1月,恢复郊区行政办事处,马尾区隶属之。

  1969年马尾区改制为马尾公社。1970年2月,马尾公社与亭江公社、渔业公社合组为马江公社,直隶市革命委员会。同年5月,马江公社改制为马江区,下辖马尾、亭江、渔业3个公社。1972年1月,渔业公社划归市商业局水产站领导。1975年4月,亭江公社划归郊区管辖。1978年2月,撤销马江区并入郊区,复设马尾镇,连同马尾公社隶属郊区。1982年8月,恢复马尾区,析郊区马尾镇和马尾公社成立马尾区,为市辖区之一;撤销马尾镇,设立马尾街道。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区内设立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年8月两区合一连署。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马尾区常住总人口203527人,其中:罗星街道60446人,马尾镇32462人,亭江镇41241人,琅岐镇69378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马尾区常住总人口231929人,其中:罗星街道60117人,马尾镇63299人,亭江镇39624人,琅岐镇68889人。

文化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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