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十大军事原则的源代码
←
十大军事原则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你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你刚才请求的操作只对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开放:
用户
您可以查看并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十大军事原则''',[[毛泽东]]1947年12月25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会议上所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提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事原则。其内容是: #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 #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 #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 。 #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 #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 #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 #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 #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 #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 #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休整的时间,一般地不要过长,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 [[Category:中文词典]] [[Category:S音词条]] [[Category:S音条目]]
返回
十大军事原则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创建账户
登录
名字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操作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箱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扫描二维码可以用手机浏览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