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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位于泰晤士河南岸的大伦敦城政厅.jpg|thumb|300px|位于[[泰晤士河]]南岸的[[伦敦市政厅 (南华克)|大伦敦市政厅]]]] '''大伦敦'''([[英语]]:Greater London),位于[[英国]][[英格兰]][[东南英格兰|东南部]],是英格兰下属的[[英格兰政府级区域|一级行政区划]]之一,范围大致包含英国首都'''[[伦敦]]'''与其周围的[[卫星城镇]]所组成的[[城市群|都会区]]。行政上,该区域是依据1965年施行的《1963年伦敦政府法案(''London Government Act 1963'')》设置,其下包含[[伦敦城]]与32个[[伦敦自治市]],共33个次级行政区。除了是英格兰的一级行政区外,大伦敦在英国脱欧之前也是[[欧洲议会]]选区(European Parliament constituency)之一,设有9个[[欧洲议会议员]](MEPs)席次。除了是整个英国的行政中枢所在地外,大伦敦地区也是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行政区。 大伦敦地区面积为1,579[[平方公里]],在刚进入21世纪时欢庆过人口突破7百万的里程碑,根据2014年年中统计,大伦敦地区人口为8,546,761人。大伦敦地区的北半紧邻[[东英格兰]]的[[埃塞克斯郡]]与[[赫特福特郡]],南半则与[[东南英格兰]]的[[白金汉郡]]、[[伯克郡]]、[[萨里郡]]与[[肯特郡]]为邻。上述首都圈外围郡份为通勤居住带,合称“[[伦敦周围各郡]]”(Home counties)。 === 定义 === 虽然在一般的观念中,大伦敦是一个“城市”,但在英格兰的行政制度上它并不具有[[英国的城市地位|城市地位]],反而是大伦敦底下两个次级行政区,[[伦敦市]](又译[[伦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与[[西敏市]](City of Westminster),分别都具有[[英国的城市地位|城市地位]]。但根据《[[1997年郡尉职权法案]]》(Lieutenancies Act 1997),大伦敦与[[伦敦市]](City of London)皆为名义上的“郡”级单位([[名誉郡]])。 形式上,不计入伦敦金融城在内的大伦敦地区设有[[大伦敦郡尉]](Lord Lieutenant of Greater London);实务上,[[伦敦警察厅|伦敦警察厅辖区]](Metropolitan Police District,MPD)也是以扣除掉[[伦敦金融城]](拥有自己独立的警察体系[[伦敦金融城警察局]])的大伦敦地区作为管辖的涵盖范围。 不同的定义下,大伦敦地区又可以进一步再分割成不同的次区域。1965年时,[[内伦敦教育局]](Inner London Education Authority,ILEA)将位于大伦敦中央的12个自治市合称为[[内伦敦]],此区域以外的其他自治市则称为[[外伦敦]](Outer London),此分区方式一直沿用在不同的用途上,例如统计区域的分界等。除了内外伦敦的分割外,配合都市计划的需要,大伦敦也被分为五个不同的区域;分别是[[中伦敦]](Central London)、[[东伦敦 (伦敦地区)|东伦敦]]、[[北伦敦]]、[[南伦敦]]与[[西伦敦]]。由于分区方法不同,此处的中伦敦并不能与前面的内伦敦互换。 === 政府 === 大伦敦地区整体由大伦敦政府负责规划和管理,另外与33个区政府分享地方行政权力。 ==== 区域政府 ==== 大伦敦是英格兰所有的一级行政区之中,唯一一个拥有直接民选首长的行政区,也是英国第一个民选市长。现任[[伦敦市长 (大伦敦)|大伦敦市长]](Mayor of London)是[[简萨迪]](Sadiq Khan),其职责是率领[[大伦敦政府]](Greater London Authority,GLA)规划与执行伦敦的社会、环境与经济发展政策,市长任期为四年一届。除了市长与其所率领的行政团队外,GLA的另外一个组成单位是由25位议员组成的[[伦敦议会]](London Assembly)。伦敦议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市长的施政,但除了预算方面的控制与在重大法案中提出意见外,一般来说伦敦市长本身拥有非常高度的决策权限。 大伦敦政府的总部位于[[泰晤士河]]南岸的[[伦敦市政厅 (南华克)|市政厅]],行政上属[[南华克伦敦自治市|南华克]](Southwark)的范围内,是一栋拥有特殊造型的现代建筑。 ==== 地方政府 ==== 大伦敦地区下辖的[[伦敦市]](City of London)与32个[[伦敦自治市]](London Boroughs)皆有各自的管理单位。自治市的管理单位称为伦敦自治市委员会(London Borough Councils);而伦敦市则由一个迥异于其他市镇的政府组织,称为[[伦敦市法团]](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管理,其历史可以回溯至12世纪。 在32个伦敦自治市当中,只有西敏市(City of Westminster)使用“市”(City)的行政区名;泰晤士河畔京士顿区(Kingston upon Thames),肯辛顿-切尔西区(Kensington and Chelsea)及格林尼治区(Greenwich)因为与[[英国皇室]]之间有较独特的渊源,而称为皇家自治市(Royal Borough);这只是名称上的分别,在法理上仍属于伦敦自治市,并没有特权。 一般来说,伦敦市与32个伦敦自治市可以被视为是与英格兰的一级行政区[[单一管理区]](Unitary authorities)同等位阶的行政单位,但在法理上却仍然是伦敦自治市委员会及伦敦市法团的下辖单位。虽然拥有同样的法理地位,但在实际行政上,伦敦市法团比其他伦敦自治市议会拥有更多的行政权力,例如拥有土地权及独立的警察团队。 这33个地方自治单位全都是协会组织“[[伦敦委员会]]”(London Councils)的成员。 === 人口 === 以人口计算,最大的6个[[伦敦自治市]]依序是:[[克罗伊登区]](337,000)、[[巴尼特区]](328,600)、[[伊灵区]](306,400)、[[布罗姆利区]](299,100)、[[恩菲尔德区]](285,300)、[[旺兹沃思区]](279,000)。 === 地理 === 大伦敦大致上包含了[[大伦敦都会区]],四周均被[[M25外环高速公路]]及[[伦敦绿带圈]](Metropolitan Green Belt)围绕,北半紧邻[[东英格兰]]的[[埃塞克斯郡]]与[[赫特福特郡]],南半则与[[东南英格兰]]的[[白金汉郡]]、[[伯克郡]]、[[萨里郡]]与[[肯特郡]]为邻。 === 气候 === 受[[北大西洋暖流]]和[[西风带]]影响,为[[温带海洋性气候]]。伦敦[[市区]]因常常充满着潮湿的空气,燃煤历史长致空气多尘提供凝结核,故而[[雾]]甚,别称“雾都”。 [[Category:英格兰的郡]] [[Category:英格兰大区]] [[Category:大伦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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