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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阿布杜'''([[汉语拼音]]:<span style="color:#FF00FF;">mù hǎn mò dé ā bù dù</span>),(1849~1905),[[埃及]][[宗教]]思想家,改革家。阿拉伯伊斯兰现代主义缔造者,近代伊斯兰教育与教法改革家。生于下埃及一农民家庭,早年接受传统宗教教育。1865年进开罗爱资哈尔大学,接触了逻辑、哲学和神秘主义。青年时代结识[[哲马鲁丁·阿富哈尼]],接受其现代主义宗教改革思想和泛伊斯兰主义。曾被控参与反英政治运动,于1881年遭流放。1884年在法国巴黎与阿富哈尼同创牢不可破关系协会,并办同名阿拉伯文周刊,从事反殖民统治的政治活动。1888年结束流放回到开罗,投身于伊斯兰教法和教育改革,1894年任爱资哈尔大学校务委员,1899年任埃及大[[穆夫提]]。宗教思想代表作为《论认主独一》。 阿布杜认为,宗教与理性是互补的,宗教与科学之间也是一致的。科学是对自然的理性认识,而自然是真主的造物,宗教是真主的启示,它们都源自真主。阿布杜强调伊斯兰教与现代性之间的一致性,意在使伊斯兰教摆脱中世纪的僵化解释,使之适应现代环境的需求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为此注重启用“创制”原则,重新对伊斯兰教予以理性解释。以此为理论基石,结合马利克教法学派的“公益”原则,在穆斯林家庭法中引进某些改革措施,提出很多权威性的法律见解,如对一夫多妻制的批判、赞成在有息的邮政银行储蓄等,并颁布实施了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经他提议,国家改进了司法审判程序、建立了培训法官的学校。在教育方面,以爱资哈尔大学为重点致力于全国范围的教育改革,使传统的爱资哈尔教学体制加进了某些现代化的内容,如增设了数学、历史、地理、伊斯兰教史等新学科。 阿布杜确信,穆斯林社会要摆脱危机,需依赖于社会改革,而改革的理论依据则是对伊斯兰教的理性认识。他的理论与实践对近现代穆斯林思想的发展和社会变化,起了推动作用,被誉为阿拉伯世界的现代主义之父。 [[Category:中文词典]] [[Category:M音词语]] [[Category: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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