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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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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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当官的法则,只有三条,即清廉、谨慎、勤勉。(遵守这三条法则,就可以保住官位,可以远离耻辱,可以得到上司的赏识,可以得到下属的拥戴。)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作报告时的插话》等文中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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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南宋]]·[[吕本中]]《官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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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原文】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作报告时的插话》
■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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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指的是清廉,公正廉洁,两袖清风;慎,指的是慎重,周密考虑,谨言慎行;勤,指的是勤勉,勤奋好学,刻苦上进。习近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必须能够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忘我奉献,真正做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能否干干净净干事,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经常面临的重大考验”,这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领导干部做到这三个字,根本上说还是要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培养和树立六种意识:信仰意识、公仆意识、自省意识、敬畏意识、法治意识、民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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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南宋]]·[[吕本中]]《官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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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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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本中(1084—1145年),南宋诗人,历官中书舍人、权直学士院。其所著《官箴》共三十三条。首条开头云:“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他认为当官的法则,只有三条,即清廉、谨慎、勤勉。遵守这三条法则,就可以保住官位,可以远离耻辱,可以得到上司的赏识,可以得到下属的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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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吕氏《官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故此书多阅历有得之言,可以见诸实事。书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王士祯《古夫于亭杂录》曰:‘上尝御书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赐内外诸臣。案此三字,吕本中《官箴》中语也。’是数百年后,尚蒙圣天子采择其说,训示百官,则所言中理可知也。……虽篇帙无多,而词简义精,故有官者之龟鉴也。”文中提到的“上”,为康熙皇帝。另据清代史学家赵翼的《陔馀丛考》记载:“各衙署讼堂多书清、慎、勤三字作匾额。”说明“清、慎、勤”业已成为清朝通用的“官箴”。故近代学者梁启超在《新民说》第五节“论公德”中称:“近世官箴最脍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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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慎、勤。——习近平《摆脱贫困·秘书工作的风范——与地县办公室干部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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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宋·吕本中《官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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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清廉、谨慎、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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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本中在《官箴》中提出的三字要求,被历代官员奉为金科玉律。《四库提要》专门提到,“书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梁启超也说“近世《官箴》,最脍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通常认为,为官之人真正掌握了这三个要素,就能持身立世。除了“勤政”和“廉政”外,这里面还提出了谨慎处事的要求,领导干部在面对钱财、处理事务时,如果难以克制自我,其结果往往是被侥幸心理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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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 (四) 15:40的版本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释义】当官的法则,只有三条,即清廉、谨慎、勤勉。(遵守这三条法则,就可以保住官位,可以远离耻辱,可以得到上司的赏识,可以得到下属的拥戴。) 【出处】南宋·吕本中《官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论著原文】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作报告时的插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