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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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简称总商会),是马来西亚国内华裔商会的联合总机构。 | ||
+ | *它的前身是《英属巫来由中华商会联合会》,成立于1921年7月2日。 | ||
+ | *第2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商联会在1947年2月23日召开战后第一届大会,取名为《马来亚中华商会联合会》。 | ||
+ | *1975年12月26日,通过议决改名为《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现在。 | ||
+ | *总商会永久秘書處于1973年10月1日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設立。目前,會所設在吉隆坡安邦路中华总商会大厦六摟。 | ||
+ | *总商会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促进马来西亚各地华人工商会、商团、工业团体、及商业公司的联系与合作。 | ||
+ | *从早期的1920年代及30年代所商议和争取的“关于华侨商业财产、种植、矿物、屋地、工人等事项”,到目前的 “共同维护及争取属会会员在商业、工业、原产业及其他经济活动方面的权益和发展”。 | ||
+ | *在丹斯里拿督阿玛黄文彬领导下,商会成功发动华商集资向大企业领域进军,进而成立了商联控股有限公司。 商联控股有限公司的成立,体现了商联会自1970年代末期酝酿集资筹组华人大企业的愿望。 | ||
+ | *1978 年,总商会召開第一屆全國華人經濟大會。 | ||
+ | *接着于1992年召开第二届马来西亚全国华人经济大会,积极响应政府倡导与实行2020年先进国宏愿大计,并制定具体方针与策略引领华人经济融入国家经济发展主流。 | ||
+ | *1985年,在总商会的安排和首相马哈迪医生的支持下,马来西亚华巫商会联合代表团访问北京,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举行会议,双方签署了历史性的马中经济合作协议,为两国於1988 年双边贸易协定之签署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 ||
+ | *以“寰宇华商一心一德、全球企业共存共荣”为主题,总商会于2003年7月27日至30日成功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承办 第七届世界华商大会。 | ||
2014年1月23日 (四) 12:13的最后版本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是马来西亚华裔商会的联合总机构,其十七个属会,分布在国内十三个州。本会实际上是唯一在国内最早拥有完整区域代表性的总商会。成立于1947年,是在马来西亚社团注册法令下注册的团体。代表超过两万八千个马来西亚华人公司、商家及各行业团体。在我国自由结社的原则下,商会在言论和行动上拥有自主权,能充份扮演它代表工商界的角色。
宗旨和任务
本会章程中列明的宗旨如下:
- 促进马来西亚各地华人工商会、商团与/或工业团体及/或商业公司的联络与合作,共同维护及争取属会会员在商业、工业、原产业及其他经济活动方面的权益和发展;
- 研讨及拟定马来西亚华人工商界对国内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见解和建议,藉以促进与政府或其他机构或团体间的了解与合作,共同致力于发展国民经济和加强全民团结;
- 汇集、整理及传播有关工商及其他经济活动的资料 ;
- 联络其他商会或经济团体,主办或参加经济会议、工商考察团、工商展览会及其他有关促进经济合作的活动;
- 提倡社会福利事业及主办或协办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人力训练计划或研讨会;
- 在有关各造同意下协助本会会员调解纠纷;
- 接收及/或接受捐、赠、拨款、津贴、在股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任何其他有价值之合法文件并以其作为投资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之; 以及
- 推行其他符合本会宗旨的活动。
本会的代表性、咨询及服务作用受到各界广泛承认。本会与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磋商影响各经济领域的广泛课题。本会作为一个结合不同商业利益的组织(其成员来自批发及零售行业、对外贸易、工业、服务业、原产业及农业等领域),因此致力于求同存异,为工商界谋求共同之利益。
17个属会
- 霹雳中华总商会
-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总商会
- 彭亨中华总商会
- 森美兰中华总商会
- 槟州中华总商会
- 砂拉越中华工商联合会
- 柔佛州中华总商会
- 沙巴州中华总商会
- 登嘉楼中华总商会
- 峇株吧辖中华商会
- 居銮中华总商会
- 吉打中华总商会
- 巴生中华总商会
- 北霹雳中华总商会
- 吉兰丹中华总商会
- 马六甲中华总商会
- 玻璃市中华总商会
历史
-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简称总商会),是马来西亚国内华裔商会的联合总机构。
- 它的前身是《英属巫来由中华商会联合会》,成立于1921年7月2日。
- 第2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商联会在1947年2月23日召开战后第一届大会,取名为《马来亚中华商会联合会》。
- 1975年12月26日,通过议决改名为《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现在。
- 总商会永久秘書處于1973年10月1日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設立。目前,會所設在吉隆坡安邦路中华总商会大厦六摟。
- 总商会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促进马来西亚各地华人工商会、商团、工业团体、及商业公司的联系与合作。
- 从早期的1920年代及30年代所商议和争取的“关于华侨商业财产、种植、矿物、屋地、工人等事项”,到目前的 “共同维护及争取属会会员在商业、工业、原产业及其他经济活动方面的权益和发展”。
- 在丹斯里拿督阿玛黄文彬领导下,商会成功发动华商集资向大企业领域进军,进而成立了商联控股有限公司。 商联控股有限公司的成立,体现了商联会自1970年代末期酝酿集资筹组华人大企业的愿望。
- 1978 年,总商会召開第一屆全國華人經濟大會。
- 接着于1992年召开第二届马来西亚全国华人经济大会,积极响应政府倡导与实行2020年先进国宏愿大计,并制定具体方针与策略引领华人经济融入国家经济发展主流。
- 1985年,在总商会的安排和首相马哈迪医生的支持下,马来西亚华巫商会联合代表团访问北京,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举行会议,双方签署了历史性的马中经济合作协议,为两国於1988 年双边贸易协定之签署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 以“寰宇华商一心一德、全球企业共存共荣”为主题,总商会于2003年7月27日至30日成功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承办 第七届世界华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