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的版本间的差异
第17行: | 第17行: | ||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 |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 | ||
+ | 《赠孟浩然》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五律。此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表达作者的深切敬慕之情。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仰止。全诗直抒胸臆,情深词显,自然古朴,格调高雅。在结构上从抒情到描写又回到抒情,从爱最后归结到敬仰,意境浑成,感情率真,表现出李白诗歌的特有风格。 | ||
+ | |||
+ | 此诗为孟浩然遣归南山时,李白送行所作。从诗中“白首卧松云”句看,当已是浩然晚年。旧注云:“盖始相识而尊礼之如此。” | ||
+ | |||
+ | 据计有功《唐诗纪事》,山南采访使韩朝宗因爱重孟浩然诗律,欲荐之朝廷,俾为颂诗。“浩然叱曰:‘业已饮矣,身行乐耳,遑恤其他。’遂毕饮不赴。由是闻罢,浩然不之悔也。”与诗中所引“中圣”典故正相吻合。李白之所以故用僻典“中圣”而不用“中酒”,盖“中酒”只能平写其醉态,“中圣”还包含他的品格;与下句的“事君”相对,也更见工巧。惟第三句“弃轩冕”与第六句“不事君”,意有重复处。 | ||
+ | |||
+ | |||
+ |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 ||
+ | |||
+ |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本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 ||
+ | |||
+ | |||
+ | 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毁,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 ||
+ | 黄宝华认为,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开元二十七年(739)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 ||
<span style="font-size: 110%; color:red;">逐句释义:</span> | <span style="font-size: 110%; color:red;">逐句释义:</span> | ||
+ | <span style="font-size: 110%; color:green;">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 color:#00CD00;"> | ||
+ | 我非常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 ||
+ | </span><br> | ||
+ | 孟夫子:孟浩然。夫子,古代对男子的敬称。<br> | ||
+ | 风流:指孟浩然为人的风雅潇洒。<br> | ||
+ | |||
+ | |||
+ | <span style="font-size: 110%; color:green;">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 color:#00CD00;"> | ||
+ |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 ||
+ | </span><br> | ||
+ | 红颜:指男子中的青年,犹朱颜,意即青春的壮健颜色。<br> | ||
+ | 轩冕:古代大夫以上的官才可乘轩服冕,这里泛指官爵。轩,车子。冕,王侯等所戴礼帽。<br> | ||
+ | 白首:白头,指孟浩然晚年的时候。<br> | ||
+ | 卧松云:指隐居山林。<br> | ||
+ | |||
+ | <span style="font-size: 110%; color:green;">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 color:#00CD00;"> | ||
+ |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 ||
+ | </span><br> | ||
+ | 醉月:月夜醉酒。<br> | ||
+ | 中圣:中酒的隐语。《三国志·魏志·徐邈传》:尚书郎徐邈酒醉,校事赵达来问事,邈说:“中圣人。”达告诉曹操,操甚怒,鲜于辅解释道:“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语本此。中,本应读去声,如中暑,中风,这里因是近体诗,仍读平声。<br> | ||
+ | 迷花:迷恋丘壑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br> | ||
+ | 事君:侍奉皇帝。<br> | ||
2020年8月17日 (一) 09:50的版本
唐·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诗题与背景: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
《赠孟浩然》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五律。此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表达作者的深切敬慕之情。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仰止。全诗直抒胸臆,情深词显,自然古朴,格调高雅。在结构上从抒情到描写又回到抒情,从爱最后归结到敬仰,意境浑成,感情率真,表现出李白诗歌的特有风格。
此诗为孟浩然遣归南山时,李白送行所作。从诗中“白首卧松云”句看,当已是浩然晚年。旧注云:“盖始相识而尊礼之如此。”
据计有功《唐诗纪事》,山南采访使韩朝宗因爱重孟浩然诗律,欲荐之朝廷,俾为颂诗。“浩然叱曰:‘业已饮矣,身行乐耳,遑恤其他。’遂毕饮不赴。由是闻罢,浩然不之悔也。”与诗中所引“中圣”典故正相吻合。李白之所以故用僻典“中圣”而不用“中酒”,盖“中酒”只能平写其醉态,“中圣”还包含他的品格;与下句的“事君”相对,也更见工巧。惟第三句“弃轩冕”与第六句“不事君”,意有重复处。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本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毁,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黄宝华认为,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开元二十七年(739)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逐句释义: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我非常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孟夫子:孟浩然。夫子,古代对男子的敬称。
风流:指孟浩然为人的风雅潇洒。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红颜:指男子中的青年,犹朱颜,意即青春的壮健颜色。
轩冕:古代大夫以上的官才可乘轩服冕,这里泛指官爵。轩,车子。冕,王侯等所戴礼帽。
白首:白头,指孟浩然晚年的时候。
卧松云:指隐居山林。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醉月:月夜醉酒。
中圣:中酒的隐语。《三国志·魏志·徐邈传》:尚书郎徐邈酒醉,校事赵达来问事,邈说:“中圣人。”达告诉曹操,操甚怒,鲜于辅解释道:“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语本此。中,本应读去声,如中暑,中风,这里因是近体诗,仍读平声。
迷花:迷恋丘壑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事君:侍奉皇帝。
作者简介:
李白(701~762年),唐朝诗人。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郡成纪(今甘肃平凉市静宁县南),隋末其先人流寓碎叶(今托克马克城),他即于此出生。幼时随父迁居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莲乡。二十五岁离蜀,长期在各地漫游。天宝初供奉翰林。受权贵谗毁,仅一年余即离开长安。安史之乱中,曾为永王李璘幕僚,因璘败牵累,流放夜郎。中途遇赦东还。晚年漂泊困苦,卒于当涂。诗风雄奇豪放,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歌、神话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富有积极浪漫主义精神。《全唐诗》收录其诗作896首。有《李太白集》。(新、旧《唐书》本传、《唐才子传》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