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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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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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孟浩然》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五律。此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表达作者的深切敬慕之情。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仰止。全诗直抒胸臆,情深词显,自然古朴,格调高雅。在结构上从抒情到描写又回到抒情,从爱最后归结到敬仰,意境浑成,感情率真,表现出李白诗歌的特有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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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诗为孟浩然遣归南山时,李白送行所作。从诗中“白首卧松云”句看,当已是浩然晚年。旧注云:“盖始相识而尊礼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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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计有功《唐诗纪事》,山南采访使韩朝宗因爱重孟浩然诗律,欲荐之朝廷,俾为颂诗。“浩然叱曰:‘业已饮矣,身行乐耳,遑恤其他。’遂毕饮不赴。由是闻罢,浩然不之悔也。”与诗中所引“中圣”典故正相吻合。李白之所以故用僻典“中圣”而不用“中酒”,盖“中酒”只能平写其醉态,“中圣”还包含他的品格;与下句的“事君”相对,也更见工巧。惟第三句“弃轩冕”与第六句“不事君”,意有重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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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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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本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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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毁,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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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宝华认为,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开元二十七年(739)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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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n style="font-size: 110%; color:green;">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 color:#00CD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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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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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夫子:孟浩然。夫子,古代对男子的敬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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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流:指孟浩然为人的风雅潇洒。<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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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n style="font-size: 110%; color:green;">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 color:#00CD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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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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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颜:指男子中的青年,犹朱颜,意即青春的壮健颜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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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冕:古代大夫以上的官才可乘轩服冕,这里泛指官爵。轩,车子。冕,王侯等所戴礼帽。<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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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首:白头,指孟浩然晚年的时候。<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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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松云:指隐居山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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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n style="font-size: 110%; color:green;">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 color:#00CD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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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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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月:月夜醉酒。<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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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圣:中酒的隐语。《三国志·魏志·徐邈传》:尚书郎徐邈酒醉,校事赵达来问事,邈说:“中圣人。”达告诉曹操,操甚怒,鲜于辅解释道:“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语本此。中,本应读去声,如中暑,中风,这里因是近体诗,仍读平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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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花:迷恋丘壑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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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君:侍奉皇帝。<br>
  
  

2020年8月17日 (一) 09:50的版本

学生古诗词经典读本: (1-3年级) (4-6年级) (7-12年级) 经典名句 唐诗三百首  千家诗


赠孟浩然

唐·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诗题与背景: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

《赠孟浩然》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五律。此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表达作者的深切敬慕之情。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仰止。全诗直抒胸臆,情深词显,自然古朴,格调高雅。在结构上从抒情到描写又回到抒情,从爱最后归结到敬仰,意境浑成,感情率真,表现出李白诗歌的特有风格。

此诗为孟浩然遣归南山时,李白送行所作。从诗中“白首卧松云”句看,当已是浩然晚年。旧注云:“盖始相识而尊礼之如此。”

据计有功《唐诗纪事》,山南采访使韩朝宗因爱重孟浩然诗律,欲荐之朝廷,俾为颂诗。“浩然叱曰:‘业已饮矣,身行乐耳,遑恤其他。’遂毕饮不赴。由是闻罢,浩然不之悔也。”与诗中所引“中圣”典故正相吻合。李白之所以故用僻典“中圣”而不用“中酒”,盖“中酒”只能平写其醉态,“中圣”还包含他的品格;与下句的“事君”相对,也更见工巧。惟第三句“弃轩冕”与第六句“不事君”,意有重复处。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本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毁,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黄宝华认为,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开元二十七年(739)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逐句释义: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我非常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孟夫子:孟浩然。夫子,古代对男子的敬称。
  风流:指孟浩然为人的风雅潇洒。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红颜:指男子中的青年,犹朱颜,意即青春的壮健颜色。
  轩冕:古代大夫以上的官才可乘轩服冕,这里泛指官爵。轩,车子。冕,王侯等所戴礼帽。
  白首:白头,指孟浩然晚年的时候。
  卧松云:指隐居山林。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醉月:月夜醉酒。
  中圣:中酒的隐语。《三国志·魏志·徐邈传》:尚书郎徐邈酒醉,校事赵达来问事,邈说:“中圣人。”达告诉曹操,操甚怒,鲜于辅解释道:“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语本此。中,本应读去声,如中暑,中风,这里因是近体诗,仍读平声。
  迷花:迷恋丘壑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事君:侍奉皇帝。



作者简介:

  李白(701~762年),唐朝诗人。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郡成纪(今甘肃平凉市静宁县南),隋末其先人流寓碎叶(今托克马克城),他即于此出生。幼时随父迁居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莲乡。二十五岁离蜀,长期在各地漫游。天宝初供奉翰林。受权贵谗毁,仅一年余即离开长安安史之乱中,曾为永王李璘幕僚,因璘败牵累,流放夜郎。中途遇赦东还。晚年漂泊困苦,卒于当涂。诗风雄奇豪放,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歌、神话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富有积极浪漫主义精神。《全唐诗》收录其诗作896首。有《李太白集》。(新、旧《唐书》本传、《唐才子传》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