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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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论(doctrine of Trinity),基督教基本教义之一,亦属基督教神学重要课题,是三位一体论的简称。此教义是说上帝既是一神,又包括圣父、圣子、圣灵(亦译“圣神”)三个位格;圣子为圣父所生,圣灵从圣父(西派教会认为从圣父和圣子)发出,所以三位同为一个上帝;上帝乃通过圣父、圣子、圣灵的行动或表现,而显示其单一的本体。一般认为这一教义使基督教避免了多神论和僵硬的唯一神论这两个极端。《圣经》中虽无“三位一体”一词,但后世正统教会认为圣经关于圣父、圣子和圣灵的记载表明了这一观念,故确定其为正统基本教义之一。东西两大派教会均认为此教义是“奥秘的启示”,只能凭信仰接受,无法用理性说明。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曾用“记忆、理解和意志”三位一体,“爱者、被爱者和爱本身”三位一体等比喻来勉强解说;而东派教父巴西勒用“彼得、雅各和约翰”(耶稣特宠的三使徒)具有同一人性为喻,被认为是过分强调了三位独立。为了避免所谓三神论,后来的神学家提出了所谓“位格互渗”或“实质交流”等学说。但过分强调三位独立或完全抹杀三位区别的倾向,时常会出现于某些教派或学派之中,因而是基督教教义史和神学史上一直受到关注的微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