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非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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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非共同体(East African Community,EAC)

  【成立日期】东非共同体(East African Community,简称东共体)最早成立于1967年,成员有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三国,后因成员国间政治分歧和经济摩擦于1977年解体。1993年11月,坦、肯、乌三国开始恢复合作。1996年3月14日,三国成立东非合作委员会秘书处。1999年11月30日,三国签署《东非共同体条约》,决定恢复东非共同体。2001年1月15日,三国在坦桑尼亚阿鲁沙举行东非共同体正式成立仪式。2001年11月,东非议会和东非法院成立。2007年6月,东共体在乌干达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吸纳卢旺达、布隆迪为其成员。2009年11月20日,东共体五国共同签署了《东非共同体共同市场协议》。2010年7月1日,东共体正式启动该协议。2015年1月,签署建立货币同盟协议,确定了建立货币同盟的路线图。6月,东共体、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东南非共同市场三个次区域组织签署协议,决定2017年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单一自贸区。2016年3月,南苏丹正式加入东共体。

  【宗旨】加强成员国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科技、外交等领域的合作,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共同发展基础设施,实现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联盟,并最终实现政治联盟。

  【成员】6个: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南苏丹

  【主要负责人】首脑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现任主席卢旺达总统保罗·卡加梅(Paul Kagame),2019年2月上任。部长委员会主席为卢旺达外交、合作和东共体事务部长理查德·塞齐贝拉(Richard Sezibera),2019年2月上任。秘书长为布隆迪人利博拉·姆富姆凯库(Libérat Mfumukeko),2016年4月任职。

  【总部】秘书处设在坦桑尼亚阿鲁沙市(Arusha)。

  【组织机构】(1)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应成员国要求并经成员国一致通过可举行特别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一年。(2)部长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或指派的其他部长组成,是共同体政策机构。其职能是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负责为共同体有效与协调运行及发展制定政策;向东非议会提交法案;向首脑会议提交年度报告;建立处理不同事务的部门委员会等。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应成员国或委员会主席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部长委员会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一年。(3)协调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事务或指定政府部门的常秘组成,负责向部长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和建议、执行部长委员会决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应委员会主席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4)部门委员会:负责向协调委员会提出项目实施计划,确定不同部门的优先发展项目并监督其实施。(5)东非法院:系共同体司法机构。职责是确保条约得到履行,负责相关条约的解释,并向首脑会议、部长委员会、成员国和共同体秘书处等提供法律咨询。每个成员国可提名2名法官,由首脑会议批准任命。院长和副院长须来自不同成员国,院长由成员国法官轮流担任。(6)东非议会:系共同体立法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议长由成员国议员轮流担任。议员任期5年,现有议员52人。(7)秘书处:是共同体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秘书长、副秘书长、法律顾问等。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首脑会议任命,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5年。

  【主要活动】2004年召开第六届首脑会议,三国总统签署“加快东共体一体化进程时间表”,同意2010年1月前成立“东非联邦”,三国在保留各自议会、总统和国旗的同时共同组建联邦议会、内阁和司法机构。2006年召开第七届首脑会议,决定2010年1月建立东非共同市场,讨论了布隆迪、卢旺达两国申请加入东共体的问题。2007年召开第五届特别首脑会议,签署卢旺达、布隆迪两国加入共同体的协定,正式吸纳两国为东共体成员;并计划于2010年成立东非共同市场并建立东非联邦,2013年选举联邦总统。2009年召开第十一届首脑会议,五国元首共同签署《东非共同体共同市场议定书》,议定书已于2010年7月正式生效。2013年召开第十五届东共体首脑会议,五国元首共同签署《东非共同体货币联盟协议》,决定10年内实现统一货币目标。根据协议,东共体成员国将出让金融和汇率政策给地区央行,授权地区央行监测和制定成员国宏观金融政策。该协议规定,成员国加入货币联盟必须实现既定的宏观经济条件,并在加入货币联盟的至少前三年持续保持通货膨胀率不能超过5%,财政赤字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6%,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最低为25%。此外,成员国还要满足经济融合条件。2014年,东共体开始实施单一旅游签证,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三国启动跨境支付系统,坦桑尼亚加入原先由肯尼亚、乌干达和卢旺达三国组成的东共体单一关税区。2015年召开第十六届首脑会议,主题为“通向一个政治联邦:深化与加速一体化”,会议审议通过东共体部长理事会年报,对东共体重大战略决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任命东共体新任副秘书长以及东非法院两名大法官,并决定暂不接纳南苏丹、索马里加入东共体。2016年3月召开第十七届首脑会议,主题为“推进市场驱动的一体化”,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共体2050愿景》,提出2050年实现东非地区达到中高收入水平的目标,正式批准南苏丹为第六个成员国。2017年5月召开第十八届首脑会议,主题为“朝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会议同意将东共体政治一体化的目标由“政治联邦”调整为“政治联盟”,决定继续推迟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定”,并就布隆迪形势、南苏丹加快融入东共体、索马里申请加入东共体进行了探讨。2018年3月召开第十九届首脑会议,主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一体化进程”,会议批准东共体第五个发展战略(2016/17-2020/21),敦促成员国调整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建设,有序推进货币一体化,决定继续推迟商签东共体和欧盟经济伙伴协定,敦促布隆迪各方积极开展对话。2019年2月召开第二十届首脑会议,主题为“加强东共体经济、社会和政治一体化”,确定组成专家委员会起草建立政治联盟的东共体宪法,敦促成员国努力解决长期存在的非关税壁垒,继续推进建设东非汽车装配厂,减少进口二手汽车,大力发展纺织、皮革产业,减少服装、鞋类进口,决定暂不签署“欧盟—东共体经济伙伴协定”,暂不接纳索马里加入东共体。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