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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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主席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题词(1956年6月)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汉语拼音:Zhonghua Quanguo Tiyu Zonghui;英语:All-China Sports Federation; ACSF),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群众性的体育组织。1949年10月26~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体育工作者代表大会决定,改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成立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委会;1952年6月10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正式成立。

宗旨

  联系和团结体育工作者,努力发展体育事业,普及群众体育运动,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攀登世界体育高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主要工作

  宣传和推动体育运动的发展,促进体育事业改革;对体育运动的重大方针政策、发展战略提出建议;举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全国性比赛和体育活动;通过体育活动,向运动员和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等优良品质;组织体育理论、运动技术、科研教学等调查研究,促进体育科学技术发展,发挥咨询作用;加强与全国各体育组织的联系,交流经验,指导工作;开展国际间的体育交流,发展与国外体育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友好交往。

会员组成

  主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全国性行业、系统体育协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组织等组成。在地、县、社区和机关学校等基层建有体育协会。

机构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5年一届,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委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常委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常委会下设秘书处、群众体育部、竞赛部、国际部、科教部等。

  1998年国务院决定,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共同推动发展中国体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