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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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英语:National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s),是指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各地质检机构)依照职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为2017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桥梓尜尜枣等27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7年第39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桥梓尜尜枣、科左后旗大米、小文公大蒜、八虎山山楂、新农寒富苹果、柳河沟香瓜、弓长岭矿泉水、太保胡萝卜、铁力大米、海林猴头菇、柳下邑猪牙皂、关庙山贡米、郧西山葡萄酒、阳新屯鸟、监利粮酒、三江茶油、德保山楂、遵义红茶(遵义红)、湄潭翠芽、桐梓蜂蜜、花秋土鸡、习水红茶、习水麻羊、核桃箐核桃、普定高脚鸡、贵南黑藏羊、门源奶皮共27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同时,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威宁荞麦(批准公告号2016年112号)进行信息更正。(2017年5月31日)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赵县雪花梨(赵州雪花梨)等38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7年第98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赵县雪花梨(赵州雪花梨)、鹿泉香椿、正定马家卤鸡、藁城宫面、天镇胡麻油、平定砂器、丹东塔醋、盘锦碱地柿子(盘锦盐碱地番茄)、依安大鹅、丁庄葡萄、岳西黑猪、岵山荔枝、于都梾木果油、景阳冈酒、望天湖胖头鱼、利川工夫红茶、南乡萝卜、嘉鱼莲藕、恩施马铃薯、崇阳麻花、祁阳槟榔芋、车田辣椒、车田西红柿、米易枇杷、金堂羊肚菌、平昌青花椒、扯篼子花生、施甸水蛭、博尚菜籽油、路南卤腐(路南腐乳)、庙坝白酒、汤池老酱、河口香蕉、甘南牦牛奶粉、通渭苦荞麦、迭部蕨麻猪肉、迭部羊肚菌、且末羊共38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2017年11月15日)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新乐花生等3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7年第108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新乐花生、柏各庄大米、辽砚、如东泥螺、如皋黄酒、于都梾木油、管窑陶器、东安鸡、南县小龙虾、古丈红茶、张坝桂圆、西岭佛手瓜、大邑麻羊、曹家梨、泸县青花椒、牛滩生姜、煎茶竹丝茄、芝溪玉液、色湾藏香猪、宜宾大头菜、江安黑山羊、观音豆干、新民场生菜、兴文猕猴桃、钟山葡萄、岱瓮杨梅、威宁芸豆、锦屏腌鱼、七舍茶、九层山茶、晴隆绿茶、柴达木枸杞共3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2017年12月8日)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黑枣等3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7年第117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涉县黑枣、南丰黄酒、柘城辣椒、大田柿花、七畲径茶、都安书画纸、富川脐橙、石塘生姜、百色山茶油、古辣香米、合浦大月饼、十万山牛大力、隆林板栗、那林鱼、清池茶、安龙白及、安龙石斛、威宁苹果、锦屏茶油、富平九眼莲、西乡牛肉干、靖边胡萝卜、洛南核桃、略阳黄精、洛南豆腐、云盖寺挂面、华州皮影、定西马铃薯、靖远文冠果油、会宁胡麻油共3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