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镇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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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心镇公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心镇公堂—顶部装饰

  中心镇公堂,俗称“藏经堂”,藏语称“独肯瑞巴夏康”,位于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城东南大龟山麓,是汉藏合璧式的建筑群。始建于清雍正二年(1724年),当时清政府改土归流,在中甸县古城建厅设治,遂建公堂。同治八年(1869年),该堂毁于火灾,光绪八年(1882年)重修。1983年又维修主殿楼,现已恢复如初。1996年,中心镇公堂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香格里拉县原名中甸县,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此称。在中甸的藏语里,“香格里拉”意为“心中的日月”,代表着藏民向往的理想境界。

  中心镇公堂坐北向南,主体建筑474.7平方米。主楼高3层,呈平面正方形。面阔进深各14米,三重檐歇山顶,外观为汉式木楼阁,盖青铜板瓦,屋顶饰有吻兽和宝瓶。正龛供观音及众多佛像,藏经纵列南北。

  楼四周设环廊,与主殿连成一体。布列议事厅、执事房、客厅、厨房、仓房。环廊上开圆窗,内侧东、南、西三面皆有格扇门。

  公堂内部有40根方柱纵横对称排列其间,其中两根直通楼顶,高约16米。四壁及门前明廊和梁柱绘有彩色藏传佛教壁画,面积总约170平方米。顶部有宝鼎,光彩耀日。

  主楼两边的墙上绘有藏传佛教的四大金刚,周围飞舞着衣带飘逸的仙女,艳丽的衣饰带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点。堂中央有一高大粗壮的中柱,群众对它视若神明,在中柱上绑以柏枝和哈达,以示崇敬。

  中心镇公堂充分体现了藏汉文化相互交融的建筑风格。其顶部的斗拱鹄吻飞檐是典型的汉式建筑结构,而墙角、大殿藻井装饰、柱枋结构则属于藏式建筑风格。此外,还有一些装饰彩绘融入了白族特色。

  中心镇公堂不仅建筑风格鲜明独特,而且也是当地各族人民友好交往,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的象征。长期以来,中心镇公堂是中甸城区及附近村落的藏族人祭祀祖先,集会议事和进行宗教活动,举办婚丧仪式的场所。

  中心镇公堂还曾作为红军的司令部。1936年,红军第二方面军长征路过中甸,把总指挥部设在这里。现今,中心镇公堂成为红军长征纪念馆,再现了当时红军长征的难忘景象。

  中心镇公堂见证了中甸人民的生活和历史,也反映了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对于建筑绘画艺术研究和历史文化传承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作为红军长征纪念馆,又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