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合作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中日韩合作(Trilateral Cooperation among China, Japan and Korea),1999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日本首相小渊惠三、韩国总统金大中在菲律宾出席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早餐会,启动了三方在10+3框架内的合作。2000年,三方领导人在第二次早餐会上决定在10+3框架内定期举行会晤。2008年12月13日,三国首次在10+3框架外举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成员

  中国、日本、韩国。三国按中、韩、日顺序轮流担任三国合作协调国。

主要机制

  中日韩合作是东亚合作的重要动力源,三国已建立工作层会议及合作机制超过60个,形成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及其下设的高官会、工作组会议为支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体系。

  领导人会晤和领导人会议是最高层级机制,对中日韩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指导,迄已举行11次领导人会晤和六次领导人会议。三国在外交、科技、信息通信、财政、人力资源、环保、运输及物流、经贸、文化、卫生、央行、海关、知识产权、旅游、地震、灾害管理、水资源、农业、审计、教育、体育领域建立了21个部长级会议机制,负责相关政策规划和协调。高官会负责政策沟通。2011年9月,三国在韩国首尔建立中日韩合作秘书处,为三国务实合作、友好交流提供支持。现任秘书长由中方杨厚兰大使担任,任期自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

重要文件

  《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2003)、《中日韩三国合作行动战略》(2004)、《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声明》(2007)、《三国伙伴关系联合声明》(2008)、《推动中日韩三国合作行动计划》(2008)、《中日韩合作十周年联合声明》(2009)、《2020中日韩合作战略》(2010)、《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宣言》(2011)、《关于提升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2)、《中日韩关于促进、便利和保护投资的协定》(2012)、《关于东北亚和平与合作的联合宣言》(2015)。

中方参与情况

  中方重视三国合作,积极推动和参与中日韩各领域合作。中国国务院总理出席了历次领导人会晤和会议。2015年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与日、韩方领导人就三国合作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三国领导人均重申了对三国合作的高度重视,一致同意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深化在政治、经贸财金、可持续发展、人文等领域合作。会议发表了《关于东北亚和平与合作的联合宣言》及农业、教育、经贸等领域的联合声明,进一步丰富了三国合作的内涵,为三国合作指明了方向。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