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鳙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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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鳙鱼湖北省丹江口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4年4月16日,《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恒山黄芪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44号)批准)

丹江口鳙鱼
丹江口鳙鱼
丹江口鳙鱼
丹江口鳙鱼

产地范围

丹江口鳙鱼产地范围为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县镇、六里坪镇、习家店镇、凉水河镇、浪河镇、丁家营镇、龙山镇、武当山经济特区、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三官殿街道办事处、大坝街道办事处、丹赵路办事处共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丹江口鳙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丹江口鳙鱼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鳙 (Aristichthys nobilis Richardson)。

二、生长环境

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国家标准,生长环境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国家标准。水深≥5m,流速0.15m/s 至0.5m/s,透明度≥45cm,溶解氧≥5mg/L,pH值7.5至8.4,水草覆盖率≥10%。

三、增养殖管理

1.鱼种来源:选自产地范围内的鳙鱼省级良种场,跟踪选购,确保苗种来源品系正宗。

2. 增养殖方式:

(1)产地范围内自然增殖生长。

(2)产地范围内网箱套养。

(3)产地范围内网箱专养。

(4)产地范围内库湾混养。

3. 鱼种放养:

(1)自然水域放养:在产地范围内自然水域3月上旬至 4月下旬放养,规格为每尾10g至15g的鱼种。密度为每667㎡(亩)放养10尾至20尾。

(2)网箱套养放养:产地范围内12月上旬至翌年2月下旬放养,规格为每尾500g至800g的鱼种。密度为每平方1尾至2尾。

(3)网箱专养放养:产地范围内12月上旬至翌年2月下旬放养,规格为每尾200g至500g的鱼种。密度为每平方30尾至40尾。

(4)库湾混养放养:产地范围内12月上旬至翌年2月下旬放养,规格为每尾200g至500g的鱼种。密度为每667㎡(亩)5尾至8尾。

4. 饵喂:

(1)网箱专养放养投喂人工配合饲料。

(2)其他放养不投喂,食用自然水体中的天然饵料。

5.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捕捞

起捕规格每尾≥1500g。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鱼头大而肥,体背及体侧黑,腹部灰白,体色光亮,鲜肉白色,肉质紧密,口感细腻,肉味鲜美。

2. 理化指标:可食部分粗蛋白≥17.5%,粗脂肪≤1.2%。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