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溪鱼
五强溪鱼,湖南省沅陵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5年8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西山焦枣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5年第96号)批准)
产地范围
五强溪鱼产地范围为湖南省沅陵县现辖行政区域内沅水、酉水流域,北纬28度04分48秒至29度02分26秒,东经110度05分31秒至110度06分27秒,水域面积31万亩,包括五强溪镇、陈家滩乡、肖家桥乡、清浪乡、北溶乡、深溪口乡、沅陵镇、太常乡、盘古乡、二酉乡、明溪口镇。
专用标志使用
五强溪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沅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五强溪鱼的检测机构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鳙鱼(Mylopharyngodon piceus Richardson);
翘嘴红鲌(Culter albarmus);
青鱼(Aristchthys mobilis Richardson)。
二、环境条件
水深≥15米,水体透明度≥5米,PH值7.5至7.8,溶氧量≥5mg/L。
三、养殖技术
1.养殖方式:产地范围内水域自然繁殖生长及人工增殖放流。
2.放养。
(1)苗种质量:放流的苗种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放养时间:每年2至3月和11至12月。
(3)放养规格
尾重 鳙鱼≥250g;青鱼≥50g
3.饵喂。
产地范围内不投放任何饵料,摄食自然水体中的天然饵料。
4.生长保护。
每年4月至6月为自然水域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密网目围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5.环境、安全要求。
放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捕捞
起捕时间:除禁渔期间外进行捕捞作业。
起捕规格:鳙鱼≥2公斤/尾,青鱼≥2公斤/尾,翘嘴红鲌≥0.75公斤/尾。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翘嘴红鲌:鱼体修长,侧扁,背部呈深黑色、腹部呈银白色且有光泽,肉质细嫩鲜美;
鳙鱼:头大体肥,肉质雪白细嫩;
青鱼:鱼体色深,呈梭型,味鲜,略带甜味,无泥腥味。
2.理化指标:蛋白质≥17.5%,硒≥0.15mg/kg。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