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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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personnel administration),在行政过程中,为协调人与事、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所进行的各种活动。目的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发挥每个人的才智和能力,在完成行政任务中创造最佳的工作绩效。

主要内容有:设置人事行政的管理机构;建立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实行人事行政的各种制度,即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工资、监督制度等。   19世纪以前的人事行政,主要是经验管理。20世纪60年代,人事行政已达到专业化的水平,进入当代人事管理阶段,广泛利用心理学、行为科学、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计算机、通信设备等科学理论、技术手段,促使人事行政进一步效率化。

西方国家人事行政一般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公开考试原则、功绩晋升原则、职务常任原则、法律保障原则、职业道德原则、“政治中立”原则等。

中国在人事行政中实行下列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职位分类、依法管理的原则;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考核实效、晋升唯功的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民主管理、公开监督的原则。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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