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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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3月1日“满洲国”成立,伪满执政溥仪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等人合影

  满洲国英语:Manchukuo),1932年3月1日,张景惠熙洽臧式毅等人在日本关东军的策划和操纵下,拥立清朝末代皇帝溥仪中国东北建立的傀儡政权。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决定建立一个以清废帝溥仪为首的所谓“新国家”。先命熙洽、臧式毅、张景惠等人各自成立吉林、奉天(今辽宁)、黑龙江省省政府。然后在沈阳成立以张景惠为委员长的“东北行政委员会”。1932年2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表所谓《独立宣言》,宣布脱离南京国民政府。25日,又公布所谓《新国家组织大纲》,规定新国家称“满洲国”,元首称“执政”,国旗为“五色旗”,年号为“大同”,首都设在长春(后改名新京),并推溥仪为执政。3月1日,宣布正式建立所谓“满洲国”。

  3月8日,溥仪在关东军挟制下,秘密到达长春。9日,就任执政。10日,任命郑孝胥为国务总理,张景惠为参议府议长,臧式毅、谢介石、熙洽等人为民政、外交、财政等部总长。溥仪就任执政当天,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签订密约,规定“满洲国”的国防、治安、铁路、港湾、航空等由日本管理;日本所需设施由“满洲国”援助;日本人得充任“满洲国”官吏;“满洲国”官吏的任职、解职,由关东军司令部决定。9月9日,日本正式承认“满洲国”。15日,郑孝胥与日本驻“满洲国”特命全权大使武藤信义签订所谓《日满议定书》,进一步确认日本及其臣民在“满洲国”的既得权益,并特许日本享有无限期驻兵权。“满洲国”成了日本的傀儡政权。

  满洲国的中央行政体制,初采类似总统制的执政制。地方行政体制采省、县二级制,分奉天、吉林、滨江、龙江、黑河、三江、间岛、安东、锦州、热河10省133县。1934年3月1日改名满洲帝国以后,溥仪改称皇帝,年号改为康德,中央相应改采君主立宪制。地方继续采用分治政策,陆续扩大到19省。1937年后,为适应日本全面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需要,进一步强化战时体制,裁撤监察院、文教部,新设治安、经济等部。

  满洲国自始至终遭到中国国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强烈反对。1932年3月5日,中共满洲省委发表宣言,号召中国东北各族人民武装起来,驱逐日本帝国主义,推翻日本傀儡政权。12日,南京国民政府声明决不承认满洲国。1945年8月,在中国军队、盟军和苏联红军的共同打击下,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8日,溥仪颁发《退位诏书》,随即成为苏联红军俘虏。20日,满洲国宣告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