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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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学英语:science of military law),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个独立分支学科。研究对象非常广泛,包括军事法律规范、军事法律意识、军事法律行为、军事法律制度、军事法律秩序、军事法律关系等。在学科性质上属于法律科学与军事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又涉及法学体系中多门学科的内容。

形成和发展

军事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从军事法思想、军事法学说,到独立的军事法学学科的演进过程。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韩非子》、《管子》、《孙子》、《尉缭子》、《司马法》等著述中,就已包含了丰富的军事法律思想,论述了军事法的概念、作用和原则等基本问题。在西方,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政权及军事机器的加强,军队建设和战争经验的积累,特别是军事法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理性地思考军事法给军队和战争带来的影响等问题。古罗马时期法律思想家西塞罗曾主张国家要制定军事法。古罗马的《学说汇纂》、《军事首长教令》、《论军事》(又译《军事原理简述》、《罗马军制》)等都有大量军事法方面的论述。到了近代,军事法研究逐步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瑞士A.-H.de 若米尼的《战争艺术概论》专节论述了军事法律制度,英国法学家C.克洛德出版了《英王的武装力量》(1869)和《军事法和军事管制法》(1874)。19世纪末,俄国先后出版了《彼得大帝以前的俄罗斯军事司法制度史》、《军事刑法教程》等著作,为以后的军事法学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20世纪,军事法研究以军事刑法为主要对象,一批军事法研究专著相继问世。美国出版了《军事法与总统》(1920),德国出版了《军事刑法概念》(1937)、《军事刑法典的解释》(1940),英国出版了《军法》(1942)、《军事刑法的若干原则》(1943),苏联出版了《军人犯罪条例注解》(1943)、《苏联军事刑法》(1948)等。70年代以来,美国出版了《军事法》(1970)、《军事法基础》(1977)、《军事行政法》(1980)等著作,苏联出版了《军事法学》(1984)、《军事法原理》等著作。许多国家还相继创办和出版了专门研究军事法的刊物,如美国的《军事法评论》、《高级军法官杂志》、《空军法律评论》、《军队律师》等。显然,军事法学研究已经有了相对完备的理论体系。1956年成立了军事法和战争法国际学会,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现已有50多个国家的学者加入。学会每3年举行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年会,主办有《军法和战争法评论》(季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军事法学进行系统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大批军事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颁布,军事法学的创立和发展得到军内外法学家的广泛关注。1984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首次提出军事法学是法学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学科。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将军事法学列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1988年6月,中央军事委员会法制局成立,归口管理全军法制工作,并承担研究军事法学理论、开展学术交流的任务。1990~2000年,先后完成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90年代中后期军事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清理,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选编》(1949~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规汇编》(1949~1998)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规章汇编》(1949~1998)。1990年2月,中国成立第一个地区性的军事法学研究团体——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会。这一期间,还出版了一批专著和教材,翻译介绍了一些国外军事法和军事法学资料,召开了一系列学术讨论会,发表了许多军事法学论文,初步确立了军事法学体系。主要著作有:《中国军事法学》(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军事法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军事法学》(黄河出版社,1990)等。1991年以来,中国军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逐步深入,理论体系日臻完善,军事立法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军事法学研究的学术活动频繁,内容也更加丰富,并推动了军事法学教育的正规化。出版的代表性著作有:《军事法学教程》(法律出版社,1992)、《军事法学》(解放军出版社,1994)、《军事法制教程》(军事科学出版社,1999)、《军事法学》(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军事法研究》(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中国军事法学研究的回顾与思考》(法律出版社,2003)、《军事法教程》(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等。1991年12月,全国性的军事法学研究团体——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在北京成立,承担并完成了国家赋予的一系列军事法学研究课题,并组织召开了多次学术讨论会,如“宪法与武装力量建设学术讨论会”(1992)、“《国防法》立法座谈会”(1993)、“《国防法》立法学术研讨会”(1994)、“军队正规化建设与军事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1996)、“军事执法与军队质量建设学术研讨会”(1998)、“依法治军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2000)、“军事斗争与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2003)等。学会在1992年还创办了综合性的军事法制刊物《中国军法》,为中国军事法学研究和交流提供了园地。1993年,西安政治学院成立了全军第一个军事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军事法学系和军事法学研究所。

研究内容

从学科体系的角度划分,一般可分为:①军事法理论。主要研究军事法的基本概念、原理、作用、体系、效力等级、制定、实施、监督、教育等。②军事法史。主要研究军事法制史、军事法律思想史等。③部门军事法。主要研究军事基本法、军事组织法、兵役法、军事行政法等。④军事法制。主要研究军事立法、军事行政执法、军事审判、军事检察、军队律师、军队法制教育等。⑤国际军事法。主要研究国际法中的国际安全保障和战争法等有关内容。⑥对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军事法的比较。主要对各国、各时期的兵役法、军事行政法、军事刑法、军事诉讼法进行比较研究。此外,还研究与其他学科交叉的内容,如军事法律逻辑等问题。

军事法学的研究内容还可作进一步划分,如果从对部门军事法研究的角度,分为:①军事基本法。主要研究国家的基本军事制度、国防领导体制、武装力量的组成和任务、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方针和原则等方面的内容。②军事组织法。主要研究国防和武装力量体制编制,各级各类军事组织的职能、职权、职责,以及武装力量内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③武器装备法和后勤法。主要研究武器装备的研制、采购和管理,以及后勤建设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④兵役法。主要研究国家的基本兵役制度、公民服兵役的权利与义务、征召与退役、军官的录用与退役,以及后备力量建设等方面的内容。⑤动员法。主要研究国家在战争、戒严、自然灾害等紧急状态下征集兵员和征用各种物资等方面的内容。⑥国防和军事教育训练法。主要研究服役人员和役前人员学习军事知识和接受技能训练,以及政治教育和军事院校教育体制等方面的内容。⑦军事行政法。主要研究军队日常工作秩序、营区管理、组织纪律、队列动作、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等方面的内容。⑧国家军事权益保护法。主要研究军事设施保护、国防专利保护、军队资产的保护,以及对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和退役、伤残、牺牲人员及其家属的优待、抚恤、安置等方面的内容。

发展趋势

21世纪初,中国军事法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是:①依法治军研究逐步深入。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军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方针,将是军事法学研究的重点。②比较军事法学不断繁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要求借鉴外国军事法制的成功经验,对外国军事立法和军事法实施的比较研究,将不断得到发展。③战争法研究日益加强。随着法律战在军事斗争中的地位提高和作用增强,以及新军事变革的发展特别是高技术在军事领域的运用,研究法律在军事斗争中的作用机制,研究战争法面临的新要求,将会有新的突破。④军事法理论将与时俱进。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法治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军事法学研究的思路、选题、方法将不断发生调整,对军事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和体系的研究将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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