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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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凢、凣) fán
- <本义> 铸造器物的模子。②引申为凡是,表示概括。
- 一切:凡是丨凡有(一切,所有)丨凡此(所有这些)。
- 总共;所有的:全书凡六卷丨凡几(共计多少)。
- 平常;普通:凡人丨凡胎(凡人)丨平凡(平常,不稀奇)丨凡材(普通材料丨凡庸丨凡夫俗子丨平凡的工作。
- 人世间,尘世:凡尘丨凡心丨凡界(人世间)丨尼姑思凡丨神仙下凡。
- 大概;要略:大凡丨凡例丨发凡(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 一般地说:凡天地之间。
- 古国名。姬姓。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在今河南辉县西南。
- 中国民族音乐中传统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4”。<注> [工尺] gōngchě 中国民族音乐音阶上各个音的总称,也是乐谱上各个记音符号的总称。 符号各个时代不同,现在通用的是:合、四、一、上、尺、工、凡、六、五、乙。工尺谱是汉字文化圈特有的记谱法,源自中国唐朝时期,后传至日本、越南、朝鲜半岛、琉球等使用汉字的地区,属于文字谱的一种。在古代流传甚广,但是今天只有传统戏曲的伶人和学习者还会使用工尺谱来演唱或记谱。
- 姓。
《康熙字典》释义
【子集下】【几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又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考證:〔【周禮·天官·司會註】謂簿書,挈其最凡也。〕 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挈字改契字。
《说文解字》释义
【卷十三】【二部】 编号:8971 凡,[浮䒦切 ],最括也。从二,二,偶也。从𠄎,𠄎,古文及。
百科条目
首字为“凡”的词语
常用词语
非常用词语
首字为“凡”的成语
凡夫俗子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凡才浅识 凡夫肉眼 凡偶近器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
凡胎肉眼 凡胎浊骨 凡胎浊体 凡桃俗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