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老窖酒
凤城老窖酒,辽宁省凤城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4年7月9日,《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万昌大米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77号)批准)
产地范围
凤城老窖酒产地范围为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凤城老窖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凤城老窖酒的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高粱:采用优质东北红高粱,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容重量≥720g/L,淀粉含量≥61%,单宁含量≤0.5%。
2.酿造用水:酿造用水采用产地范围内凤凰山泉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饮用水标准。
3.麸曲:以优质麦麸、玉米、水稻为原料,采用机械通风制曲法。外表面颜色一致呈金黄色,有分布均匀的棕褐色菌丝,菌丝生长丰满,无夹心、黑心等现象(糖化力≥450u/g)。
4.大缸酵母:镜检细胞数0.8亿至1.2亿/ml,芽生率30%至40%,死亡率≤5%。
二、工艺要求
采用传统清蒸混入老五甑工艺,以麸曲和大缸酵母为糖化发酵剂,低温入窖,砖泥窖固态长期发酵,量质摘酒,分级长期贮存,勾兑而成。
1.工艺流程:(加麸曲和大缸酵母、加浆)
(图略)
2.关键控制点:
(1)高温堆积:将配好的酒醅摊成梯形高度≤60cm,自然升温(≤50℃),不超过48小时;
(2)长期发酵:30天;
(3)高温流酒:流酒温度25至30℃;
(4)长期贮存:采用自然温度、通风、保温效果好的白酒贮藏库贮存。原酒贮存于木质酒海(猪血、桑皮纸内封)三年以上后经勾兑贮存包装出厂。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38%vol-44%vol:
色泽及外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具有酱香显著、香气较优雅细腻、空杯留香持久
口味:丰满醇厚、回味悠长、
风格:风格典型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2)45%vol-58%vol:
色泽及外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具有酱香突出、香气较优雅细腻、空杯留香持久
口味:丰满醇厚、诸位谐调、回味悠长、
风格:风格典型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2.理化指标:
(1)38%vol-44%vol:
酒精度,%vol 38%vol-44%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 1.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1.5
己酸乙酯,g/L ≤ 0.2
乳酸乙酯,g/L ≥ 1.0
固形物,g/L ≤ 1.50
(2)45%vol-58%vol:
酒精度,%vol 45%vol-58%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 1.2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2.0
己酸乙酯,g/L ≤ 0.2
乳酸乙酯,g/L ≥ 1.0
固形物,g/L ≤ 1.5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