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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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3日 (三) 03:37Radiance讨论 | 贡献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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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 。唐李延寿撰。共一百卷,含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上起北魏登国元年(386年),下迄隋义宁二年(618年),记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

  《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炼,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北史》“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体例完整,文字优美。《北史》也有缺点,如完全不载《魏书·李孝伯附李安世传》中关于“均田”的奏疏,南北交兵事,尤多删削。另外,南、北二史多记迷信异端,被指为“好述妖异、兆祥、谣谶,特为繁猥”。同时《北史》、《南史》内容亦有重复现象。朱熹说:“南北史除了通鉴所取者,其余只是一部好笑底小说。”

  李延寿撰写《南史》与《北史》这两部书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570-628年)未完成的事业。李大师鉴于南北朝各朝历史,记事重复,详于本国而略于他国,“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于是发奋成就《南史》与《北史》。李大师卒于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年),当时《南史》、《北史》皆未能成书,最后由在史局工作的李延寿继续撰述,“因于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之”,后因事离开史局,“以所得者编次之,然尚多阙,未得及终”,贞观十五年(641年),继续编撰,“因兹复得勘究宋、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显庆四年(659年)《南史》成书,“始末修撰,凡十六载”。司马光给刘恕信中感叹道:“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虽于祥诙嘲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径,比于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窃谓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也。”自有南北二史之后,《宋书》、《南齐书》、《魏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被称为八书,史称“二史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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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与《北史》概述

  《北史》与《南史》撰于同时,撰者均为李延寿。李延寿父李大师曾着手撰编年体南北朝史,书未成而卒。延寿继承父志,在其父遗稿基础上,取材于南北朝八书,更勘杂史一千余卷,历时16年,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奏上。

  《南史》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祯明三年(589年)。记南朝宋、齐、梁、陈四比一百七十年史事。

  《北史》一百卷,含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上起北魏登国元年(386年),下迄隋义宁二年(618年),记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

  隋代的最初九年即开皇元年至开皇九年(581-589年)的历史,可以作为北朝历史看待;至于开皇九年隋灭陈统一全国以后的历史,本是统一的封建皇朝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看成北朝史而写入《北史》是不恰当的。

  《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

  《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

  把《南史》、《北史》作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来读,一则有益于了解整个南朝和整个北朝历史发展的脉络,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去认识和思考南北朝时期的历史问题。再则,这也有益于我们了解作者分别把南北朝各朝历史贯串一气的历史见解和撰述思想,并对前人批评它们“以家为限断不以代为限断”的论点有恰当的认识。应当说,在以某一个皇朝的兴衰存亡为断限而著史的历史环境下,李延寿能够以数代之史为一史,“断代为仍行通法”,无疑是个创造。

  《南史》、《北史》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李延寿说:“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李大师认为应当“改正”这种不正常的作史态度,所以才打算“编年以备南北”,写一部贯通南北朝的史书。从史学跟社会的关系来看,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的历史著作、唐初,皇家组织撰写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以及重修《晋书》,只说“正统”和“僭伪”,不特别强调“华”、“夷”界限,只有在统一的政治形势下才能做到。这反映了隋唐统一后“天下一家”的思想。李大师生活于隋唐之际,他提出“编年以备南北”的撰述计划时,“五代史”尚未着手撰写,重修《晋书》的工作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足见他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是十分可贵的。李延寿继承了父亲的这一历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虏传》,在《北史》里也不再立《岛夷传》;于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历史均立“本纪”;于宋、齐、梁、陈历史亦均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大致摆平了南、北历史的地位。这不仅反映了在国家统一局面下“天下一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我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结局。


《南史》《北史》同“八书”比较

  “二史”出于“八书”,但又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八书”:

  1.内容上有增删之别 “二史”对于“八书”的增与删,有利也有弊。其所删部分,多是皇帝册文、诏令,大臣奏议、文章,从而使史文紧凑、醒目,可读性强,这是利的方面。但是“二史”也删去了“八书”中的一些重要史实。这是弊的方面。其所增部分,因多采自杂史中的预言和故事,因而加重了某些史事、人物的神秘色彩,这是弊的方面。但李延寿撰写“二史”,参考的书籍比较多,因而增加了“八书”中原来所没有的一些重要史料,扩大了某些人物传记的篇幅,甚至还增写了一些人物传记。这是利的方面。可见,在增删问题上,“二史”与“八书”各有得失,不能作简单的看待。

  2.书法上有曲直之分 南北朝时期人们作史,因多所忌讳而形成曲笔者甚多。《南史》、《北史》对这些曲笔有不少改正。如魏收在北齐文宣帝高洋时撰《魏书》,凡事涉高洋父亲高欢在东魏所作所为时,多曲为回护;《北史》对此大多据实直书,予以改正。《梁书》、《陈书》虽是姚思廉撰成于唐初,但因部分史稿系继承其父姚察旧作,而姚察又多据梁、陈史官所录,故曲笔也不少。如《梁书》对临川王萧宏大加褒美,称赞他“性宽和笃厚”,“时称其长者”;而《南史》则揭露他是个品行低劣、恣意聚敛、贪生怕死之徒。《南史》改正《陈书》曲笔之处更多,“使奸恶不能藏匿”。当然,“二史”亦并非完全没有曲笔,但总的来看,在书法的曲直上“二史”是胜过“八书”的。

  3.文字上有繁简之异 “八书”共五百三十七卷,“二史”只有一百八十卷,仅占原书卷数三分之一。这是李延寿“删落酿辞”、“叙事简劲”的长处。《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称赞《南史》、《北史》“叙事简劲,比于南北正史,无繁冗、芜秽之辞”,堪为“近世之佳史”,并认为陈寿之后,只有李延寿可以与之相比拟。正因为如此,“二史”比“八书”流传广、影响大。北宋以前,“八书”中有的颇多散失,而“二史”却完整地保存下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

  以“二史”与“八书”相比,不是说“二史”可以代替“八书”,或者相反,那都不是正确的态度。在“二史”与“八书”的关系的问题上:

  1.对于“二史”和“八书”撰述的历史条件的不同,对于它们的作者在思想上的异趣,以及它们在材料运用上和表述形式上的区别,都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说明。

  2.“二史”和“八书”在反映南北朝时期历史面貌方面,在保存和传播这一时期的历史知识方面,各自都有贡献,都有应当受到重视的理由和根据,我们不应在它们之间进行抑扬和褒贬。

作者

  李大师(570-628年),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南朝末期由隋入唐的历史学家。他认为南北朝时期各朝的断代史,彼此孤立,记事重复,又缺乏联系,打算采用编年体,撰写《南史》与《北史》,使南朝与北国各代的历史,分别统编于这两部史著之中。隋末,李大师曾参加农民起义领袖窦建德建立的夏政权,任尚书礼部侍郎。因此,在唐初流放到西会州(今甘肃境内),后遇赦放回,死于唐太宗贞观二年(公元628年),所撰《南史》与《北史》未能成书。此后,由李延寿继续撰成,合称为《南北史》。

  李延寿,唐代史学家。安阳市人。贞观年间,做过太子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后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玺郎,兼修国史。他曾参加过官修的《隋书》、《五代史志》(即《经籍志》)、《晋书》及当朝国史的修撰,还独力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南史》和《北史》所依据的历史文献,主要是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代“正史”,但并未拘泥于此,另外还参考了各种“杂史”千余卷。从搜集史料到完成,用了长达30年的时间。“二史”后来被列入“二十四史”中,在我国史学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目录

 本纪

  卷一  魏本纪第一   卷二  魏本纪第二   卷三  魏本纪第三   卷四  魏本纪第四   卷五  魏本纪第五   卷六  齐本纪上第六   卷七  齐本纪中第七   卷八  齐本纪下第八   卷九  周本纪上第九   卷十  周本纪下第十   卷十一 隋本纪上第十一   卷十二 隋本纪下第十二


 列传

  卷十三  列传第一   卷十四  列传第二   卷十五  列传第三   卷十六  列传第四   卷十七  列传第五   卷十八  列传第六   卷十九  列传第七   卷二十  列传第八   卷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四十三 列传三十一   卷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卷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卷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卷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卷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卷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卷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卷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卷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卷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卷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卷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卷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卷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卷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卷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卷一百  序传第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