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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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正义》,为《五经正义》之一,初名《周易义赞》,亦称《周易注疏》《周易兼义》。原分十四卷,后人并为十卷。前后参与撰修者,除孔颖达外, 还有马嘉运赵乾叶苏德融等。孔颖达以为汉代以来注《易》诸家中,“唯魏世王辅嗣(王弼)之注,独冠古今”,因采王弼韩康伯《周易注》,并逐句加以疏解,宣称“考察其事,必以仲尼为宗;义理可诠,先以辅嗣为本”。此疏也是《五经正义》中唯一未以前人义疏为底本的新著。

  孔颖达继承了王弼易学,同时又突破了王弼易学。他重视以义理讲易,会通儒、玄,对王弼的贵无论进行了改造,主张“易理备包有无,而易象唯在于有”, 以无为道,以有为器。他依据《易传》来对《周易》经传进行解释,采纳了很多两汉以来象数易学的思想,重新肯定了象数的价值,表现出象数、义理兼顾的特点, 对后世有很大影响,开宋人象数、义理合流之先。

  作为《五经正义》之一,《周易正义》在唐代易学史乃至唐代经学史上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孔颖达在《周易正义序》中表达了这次编撰的宗旨:以辅嗣为本,以仲尼为宗。由于王弼是以老、庄思想注解《周易》,所以《周易正义》在总体上呈现出融合儒、道两家思想的学术倾向。就易学本身的发展而言,它上承王弼的玄学易,重视以义理讲易,同时又相当多地采纳了两汉以来象数易学家的思想,表现出象、理兼顾的特点;它下启宋代易学,为宋代易学家既重象数更重义理的注经方式起到了方法论上的指导作用。

目录

  (据清代学者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经注疏》)

宋刻本《周易正义》

  南宋初国子监所刻《周易》单疏本。为传世孤帙,十四卷全。《周易》亦称《易经》,儒家经典之首,三国魏王弼和晋韩康伯均为《易经》作注,唐代孔颖达奉太宗命主编《五经正义》,首即《周易正义》。正义又称疏,系在正经注基础上,融合众多经学家见解,对原有经注进行疏证,并对注文加以注解。唐宋以来,历代科举取士皆以经书及其注疏为依据,故群经注疏之写本、刻本流传甚多。北宋国子监有诸经正义单刻本,称单疏本,南宋时又复刻之。今传世群经注疏以单疏本为最早,而流传至罕。

  此本半叶15行,行26字,白口,左右双边,间有补版。刻工有包端、王政、朱宥、章宇、陈常、顾仲、弓成、王允成、李询、徐高等,皆南宋初杭州地区名匠。卷后有端拱元年(988)衔名一叶,前人因谓为北宋刊本。查卷中桓、构等字缺笔,证以刻工,实属南宋初复刻北宋本。又《玉海》载“绍兴九年九月诏下诸郡,索国子监元颁善本校对镂版,十五年闰十一月博士王之望请群经义疏未有版者令临安府雕造。二十一年五月诏令国子监访寻五经三馆旧监本刻版,上曰:其他阙书亦令次第雕版,虽重修所费亦不惜也。由之经籍复全”,由是推之,此书与《五经正义》中其余各经,当刻于绍兴十五年(1145)至二十一年(1151)之间。

  此本宋代为俞琰所藏。琰字玉吾,吴县(今江苏省吴县)人,生平深于易学,著有《周易集说》、《读易举要》等。该本中有俞氏家藏、石涧书、俞琰玉吾、石涧、林屋山人、易学传家、读易楼图书记等印。明代递藏唐寅、王世贞家。衔名后,有墨笔“吴郡唐寅藏书”一行,又贞元、仲雅二印。入清则归季振宜所有。季氏《延令宋板书目》中《周易正义》四册,即此本。该本中有季振宜印、沧苇、季振宜读书、御史之章等印。清中叶又归徐松,有翁方纲跋,又翁氏题款一行及翁方纲、覃谿二印。另有高松堂鉴定书画印、庄虎孙印,其人不详。此书清末为徐坊所得,又由徐归于傅增湘,有傅增湘印、双鉴楼藏书印、藏园秘笈等印。1935年,傅氏将此书邮致日本,选集良工,精摹影印行世。后此本由傅氏归近代著名藏书家陈清华。今藏北京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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