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旅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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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注
旅卦(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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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卦  艮下離上


,小亨。旅貞吉。

【注】不足全夫貞吉之道,唯足以為旅之貞吉,故特重曰旅貞吉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

【注】夫物失其主則散,柔乘於剛則乖,既乖且散,物皆羈旅,何由得小亨而貞吉乎?夫陽為物長,而陰皆順陽,唯六五乘剛而復得中乎外,以承於上。陰各順陽,不為乖逆,止而麗明,動不履妄,雖不及剛得尊位,恢弘大通,是以小亨。令附旅者不失其正,得其所安也。

旅之時義大矣哉!

【注】旅者大散,物皆失其所居之時也。咸失其居,物願所附,豈非知者有為之時?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注】止以明之,刑戮詳也。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注】最處下極,寄旅不得所安,而為斯賤之役,所取致災,志窮且困。

《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

【注】次者,可以安行旅之地也。懷,來也。得位居中,體柔奉上,以此寄旅,必獲次舍。懷來資貨,得童僕之所正也。旅不可以處盛,故其美盡於童僕之正也,過斯以往,則見害矣。童僕之正,義足而已。

《象》曰:得童僕貞,終无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

【注】居下體之上,與二相得。以寄旅之身,而為施下之道,與萌侵權,主之所疑也,故次焚僕喪而身危也。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

【注】斧所以斫除荊棘,以安其舍者也。雖處上體之下,不先於物,然而不得其位,不獲平坦之地,客于所處,不得其次,而得其資斧之地,故其心不快也。

《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

【注】射雉以一矢,而復亡之,明雖有雉,終不可得矣。寄旅而進,雖處于文明之中,居于貴位,此位終不可有也。以其能知禍福之萌,不安其處以乘其下,而上承於上,故終以譽而見命也。

《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上九,鳥梵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

【注】居高危而以為宅,巢之謂也。客旅得上位,故先笑也。以旅而處于上極,眾之所嫉也,以不親之身而當嫉害之地,必凶之道也,故曰後號咷。牛者,稼穡之資。以旅處上,眾所同嫉,故喪牛于易。不在於難,物莫之與,危而不扶,喪牛于易,終莫之聞。莫之聞,則傷之者至矣。

《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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