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晋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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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注
晋卦(35)

(上一卦:大壮(34) 下一卦:明夷(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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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卦  坤下離上


,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注】凡言上行者,所之在貴也。

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注】康,美之名也。順以著明,臣之道也。柔進而上行,物所與也,故得錫馬而蕃庶。以訟受服,則終朝三褫;柔進受寵,則一晝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注】以順著明,自顯之道。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无咎。

【注】處順之初,應明其始,明順之德,於斯將隆。進明退順,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處卦之始,功業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以此為足,自喪其長者也。故必裕之,然後无咎。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注】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注】進而无應,其德不昭,故曰晉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順而正,不以无應而回其志,處晦能致其誠者也。脩德以斯,聞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貞吉。母者,處內而成德者也。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立誠於闇,闇亦應之,故其初愁如。履貞不回,則乃受茲大福于其王母也。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眾允,悔亡。

【注】處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與眾同信,順而麗明,故得悔亡也。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注】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據三陰。履非其位,又負且乘,无業可安,志无所據,以斯為進,正之危也。進如鼫鼠,无所守也。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注】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用 察,不代下任也。故雖不當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術斯以往,无不利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无咎,貞吝。

【注】處進之極,過明之中,明將夷焉。已在乎角,而猶進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无為之事,必須攻伐然後服邑。危乃得吉,吉乃无咎,用斯為正,亦以賤矣。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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