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睽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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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注
睽卦(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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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兌下離上


,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注】事皆相違,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注】睽離之時,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注】同於通理,異於職事。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

【注】處睽之初,居下體之下,无應獨立,悔也。與四合志,故得悔亡。馬者,必顯之物。處物之始,乖而喪其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顯也,故勿逐而自復也。時方乖離,而位乎窮下,上无應可援,下无權可恃,顯德自異,為惡所害,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注】處睽失位,將无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于巷也。處睽得援,雖失其位,未失道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

【注】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凶。處睽之時,履非其位,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於上,而不和於四。二應於五,則近而不相比,故見輿曳。輿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載也。其牛掣者,滯隔所在,不獲進也。其人天且劓者,四從上取,二從下取,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初雖受困,終獲剛助。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

【注】无應獨處,五自應二,三與己睽,故曰睽孤也。初亦无應特立。處睽之時,俱在獨立,同處體下,同志者也。而己失位,比於三五,皆與己乖,處无所安,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故曰遇元夫也。同志相得而无疑焉,故曰交孚也。雖在乖隔,志故得行,故雖危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注】非位,悔也。有應,故亡。厥宗,謂二也。噬膚者,齧柔也。三雖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己應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合也。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注】處睽之極,睽道未通,故曰睽孤。己居炎極,三處澤盛,睽之極也。以文明之極,而觀至穢之物,睽之甚也。豕而負塗,穢莫過焉。至睽將合,至殊將通,恢詭譎怪,道將為一。未至於洽,先見殊怪,故見豕負塗,甚可穢也。見鬼盈車,吁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後說之弧,睽怪通也。四剠其應,故為寇也。睽志將通,非寇婚媾,往不失時,睽疑亡也。貴於遇雨,和陰陽也。陰陽既和,群疑亡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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