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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导航|0级=[[中华人民共和国]]|1级=[[黑龙江省]]|2级=[[伊春市]]|3级='''嘉荫县'''}} '''嘉荫县'''([[汉语拼音]]:Jiā Yīn Xiàn;英文:Jiayin County),[[中国]][[黑龙江省]][[伊春市]]辖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北麓。隔黑龙江与俄罗斯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比罗比詹犹太自治州的11个城镇相望,边境线长249.5千米。总面积7273平方千米。总人口7万人(2010年)。辖3个镇、6个乡。 *邮编:153200 代码:230722 区号:0458 == 行政区划 == 全县辖3个镇、6个乡:朝阳镇、乌云镇、乌拉嘎镇、常胜乡、向阳乡、沪嘉乡、红光乡、保兴乡、青山乡。境内有太平林场、清河林场、马连林场、嘉荫农场。县政府驻朝阳镇。 == 历史 == 嘉荫县,原名佛山县。境内濒临黑龙江南岸有座山峰,清代礼教徒于山上建有观音庙,故称“观音山”。后来通称为“佛山”。1955年为更改重名县名时,以南境嘉荫河命名,改为嘉荫县。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管辖。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观音山设置佛山府,于乌云河设置乌云直隶厅。均定“缓设”。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7月,添设萝北厅设治局(后改萝北县),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1916年5月,于萝北县北境温河镇设置乌云设治局,佛山一带归乌云设治局管辖。1927年7月12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布训令,于乌云设治局东境佛山镇(宝南镇,今保安村)设置佛山设治局,9月1日为设治局开办日期。隶属黑河道。因佛山镇无民房租赁,设治局在朝阳镇租用民房办公。 1929年2月14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将佛山设治局改为佛山县,列三等县。由省直辖。1930年6月,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于朝阳镇修建县署,9月末落成,佛山县政府移入新房办公。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黑河省管辖,1941年8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大部分区域并入逊克县,乌云河以南地区划归佛山县。同年8月,县矿(金矿)机构合署,县政府驻北沟(乌拉嘎金矿所在地)。为便于对金矿生产的领导,同年12月批准划归松江省管辖,翌年3月正式办理接交手续。 1949年5月,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同年1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又决定划归松江省。1951年10月,县政府由乌拉嘎金矿驻地北沟移驻朝阳镇。根据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的批复,于1953年3月,将佛山县再度划归黑龙江省黑河专区管辖。后因与广东省佛山县重名,1955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将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1965年12月9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逊克县富饶公社(原乌云乡)划归嘉荫县。1970年4月,嘉荫县由黑河地区划归伊春地区。1979年12月14日,改由伊春市领导。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嘉荫县总人口81004人,其中(3个镇、6个乡):朝阳镇20519人,乌云镇9449人,乌拉嘎镇9955人,常胜乡4000人,沪嘉乡3115人,向阳乡7080人,青山乡3215人,红光乡3983人,保兴乡9795人,嘉荫农场9893人。 2001年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原有行政村98个,撤掉25个,并入到22个行政村中,合并为73个。 2010年7月13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嘉荫县红光乡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批复》(黑民区[2010]?号):经省政府同意,嘉荫县红光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常青村迁至燎原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 [[Category:中国行政区]] [[Category:文化]] [[Category:中国文化]] [[Category:地理]] [[Category:地理学]] [[Category:中国地理]] [[Category:历史]] [[Category:历史学]] [[Category:中国历史]] [[Category:黑龙江省]] [[Category:伊春市]] [[Category:嘉荫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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