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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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联盟英语:International League for Human Rights;缩写:ILHR),国际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享有第Ⅱ类咨询地位,在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洲国家组织欧洲理事会享有咨询地位。1941年以“国际人的权利联盟”的名称在纽约建立,后改为国际人权联盟,其渊源可以追溯到1902年建立的法国人权联盟和1922年在欧洲成立的国际人权协会

国际人权联盟以促进《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书所提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实现为宗旨。它监督这些文书的实施,调查对人权的侵犯,直接与各国政府交涉,向国际机构作出报告,实施研究和教育计划,出版有关人权的专门报告,援助受害者,派遣观察员参加政治审判,派遣专门调查团调查具体的侵犯人权问题并促使其纠正,支持和帮助建立各国的人权团体,总的工作目的是要建立国际人权标准。该联盟在26个国家有41个分支机构,在60个国家有个体会员。该组织为非营利性组织,由会员会费、捐助、出版社及基金会捐赠提供资金。它每年颁布人权奖。每月出版《人权公报》,还出版《国际人权联盟年度评论》。该组织曾向联合国提供了多份关于人权状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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