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国际民航公约的源代码
←
国际民航公约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你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你刚才请求的操作只对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开放:
用户
您可以查看并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国际民航公约'''( conventions o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各国政府间签订的、规定各自在民用航空领域内的权利和义务的多边条约。得到多数国家承认的现行国际民航公约主要有: ① 1929年10月13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是一项有关航空运输规则的专题性公约,分5章41条,对国际航空运输的范围、运输凭证、承运人的责任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公约在执行过程中曾经过多次国际会议讨论修改,每次修改都有附加的议定书。中国于1958年7月19日加入了该公约。 ② 1944年12月7 日在芝加哥签订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芝加哥公约》,是涉及国际民用航空在政治、经济、技术等领域各方面问题的综合性公约,分22章96条,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民用航空的原则,在缔约国领空飞行的权利,便利国际航空的各种技术措施、技术标准以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机构和活动等。与《芝加哥公约》同时签订的还有两项协定,即《国际航空过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中国于1974年2月15 日承认了该公约,同时参加了该组织的活动。 ③ 1963年9月14日在东京签订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分7章26条。 ④ 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共14条。 ⑤ 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订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共16条。 后三个国际公约对防止在航空器内发生一般犯法行为、空中劫持和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作了明文规定。中国于1978年加入了《东京公约》,于1980年加入了《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 [[Category:航空航天]] [[Category:航空航天法规、标准、条例 ]] [[Category:中文百科元宇宙]] [[Category:中文词典]] [[Category:G音词条]] [[Category:国]]
返回
国际民航公约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创建账户
登录
名字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操作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箱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扫描二维码可以用手机浏览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