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牦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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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牦牛肉,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3年12月30日,《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隆化大米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3年第184号)批准)
产地范围
大通牦牛肉产地范围为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大通牦牛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大通牦牛肉的检测机构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牦牛(Bos grunniens)。
二、饲养条件
1.饲养环境:产地范围内海拔2800至4600m的天然草场,草地类型主要以高寒草甸和山地草甸为主。
2.饲料条件:牧草以冷地早熟禾、垂穗披碱草、黑褐苔草、珠芽蓼、圆穗蓼、矮生嵩草为主。
3.饲养方式:采取四季全放牧方式,每年12月至翌年5月适时补饲。成年牛每日补500g至1000g配合饲料,犊牛每日补100g至300g配合饲料。
4.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三、屠宰加工
结合伊斯兰教屠宰方式生产加工初级肉产品鲜、冻分割牛肉。宰后1小时内用水冲洗胴体后,在0℃至4℃环境下排酸24小时。在后续分割、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0℃至4℃范围内。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成年牦牛肉色深红色,肌肉光泽好,脂肪呈淡黄色。肌纤维略粗清晰有韧性;犊牛肉肉色鲜红,脂肪呈乳白色。
2.理化指标:成年牦牛肉蛋白质含量≥20%,脂肪含量≤5%;犊牛肉蛋白质含量≥22%,脂肪含量≤2%。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