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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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真文,中国金代女真创制的文字。据《金史》记载,金太祖阿骨打完颜希尹仿契丹字和汉字制女真字,于天辅三年(1119)颁行。20年后,金熙宗完颜亶又制女真字,于天眷元年(1138)颁行。前者称为女真大字,后者称为女真小字。但《金史》上关于女真大、小字的区别没有明确记载。传世的女真文主要是一种与方块汉字相似的单文。而日本《吾妻镜》所载的“银简铭”女真文和1977年苏联出土的金代银牌女真文都是把两个单字并写在一起的。中国明代《方氏墨谱》等书中又有上下叠写的女真文,于是学术界认为这种并写或叠写的女真文颇似契丹小字,或者就是女真小字。1973年在陕西石台《孝经》碑中心的石柱卯眼内发现金人手书《女真字文书》残页以后,更加强了这种看法。一般以为女真文最初是表意字,继而为了适合女真语的语法特点,创制了词干字和词缀字,最后发展为按音拼写的文字,即金熙宗所制的女真小字。金世宗以后,废除并写、叠写,统用单文直书。

  女真文创制后,主要用于官方文件。12世纪后期才以女真文译汉文经书。金朝灭亡后,女真文仍通用于中国东北的女真各部,至15世纪中叶始废。传世的女真文文献有华夷译语、女真馆来文和杂字以及石刻、符牌、印章、器物铭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