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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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县汉语拼音:Xīn Xiāng Xiàn;英文:Xinxiang County),中国河南省新乡市辖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北依太行,南眺黄河,三面临靠新乡市区。总面积375平方千米。总人口34万人(2010年)。辖6个镇、1个乡。

  地处豫北平原,主要河渠有卫河、孟姜女河、共产主义渠、人民胜利渠等。年降水量606.7毫米,年均气温14℃。京广铁路、新荷铁路、新太铁路、G4京港高速、107国道和225、229、308、219等省道公路过境。名胜古迹有洛丝潭遗址、李大召遗址、古阳堤(汉堤)、汉朝获嘉县故城和冯石城、唐塔、京华园等。

  • 邮编:453700 代码:410721 区号:0373

行政区划

  全县辖6个镇、1个乡:翟坡镇、小冀镇、七里营镇、郎公庙镇、古固寨镇、大召营镇、合河乡;新乡经济开发区。县政府驻新乡市红旗区南干道街道(实际在小冀镇中央大道)。

历史

  商代属畿内。秦属山川郡汲邑。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析汲县之新中乡置获嘉县。东汉、三国、魏、晋因之。西晋太和五年(370年)在今新乡市建新乐城。《史记志疑》说:“乐者村落之谓,古字通用”,新乐亦即新乡之意。隋开皇四年(584年),废修武郡,获嘉县迁至修武郡址。

  开皇六年(586年)析获嘉、汲县地于新乐城置新乡县。宋熙宁六年(1073年)县废,属汲县。元祐五年(1090年),恢复新乡县,属卫州。1949年5月5日,新乡县全境解放,划出县城扩建为新乡市。1959年4月23日,撤销新乡县建制,并入新乡市。1961年8月24日,恢复新乡县。1983年9月1日,由新乡地区改属新乡市辖。

  1949年,新乡县设8区2镇,辖268个村。1950年,全县改为6个区。1953年,县人民政府由小冀迁入新乡市,设6区1镇,辖68个乡,198个行政村。1955年,撤销区制,全县设9个中心乡、1个镇。1956年,下设10个乡。1958年全县10个乡改为10个公社。

  1996年,新乡县面积524平方千米,人口约40.7万人。辖8镇2乡:小冀镇、七里营镇、翟坡镇、古固寨镇、朗公庙镇、大召营镇、大块镇、洪门镇、关堤乡、合河乡。县政府设在市区红旗区境内。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新乡县总人口424138人,其中:大块镇43894人、翟坡镇35490人、小冀镇41218人、七里营镇74891人、朗公庙镇54653人、古固寨镇34125人、洪门镇34303人、大召营镇26811人、合河乡36133人、关堤乡31255人、新城虚拟镇11365人。

  2010年3月19日,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10]7号),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原阳县师寨镇的东高村、西高村、北周庄3个建制村划归新乡县七里营镇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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