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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腊'''(?-1121年),又名'''方十三''',歙州(今[[安徽]][[歙县]])人,一说睦州青溪(今[[浙江]][[杭州市]][[淳安县]])人。[[北宋]]末年农民起义领袖。相传其性情豪爽,深得人心,加上有较强的组织才能,自身又出身贫苦,所以能号召很多生活困苦的农民。他于1120年10月率众在歙县七贤村起义,建立了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的六州52县在内的农民政权。在当时影响很大,1121年夏起义失败,方腊被俘,被朝廷处死。 [[北宋]][[宣和]]年间,[[宋徽宗]]皇帝喜花石竹木,在江南设“苏杭应奉局”,派[[朱勔]]等爪牙到东南各地,搜刮民间花石竹木和奇珍异宝,用大船运向[[汴京]],每十船组成一纲,时称“花石纲”。青溪多产竹木漆,是应奉局重点酷取之地。这种沉重的负担都转嫁到农民身上,尤其是靠出卖劳动力度日的赤贫者身上。方腊身为佣工,更痛感这种剥削压迫之苦,因而对宋王朝的反动统治怀有刻骨仇恨,遂起反抗之心。 宣和二年(1120)十月,方腊在万年乡洞源里正方有常家做佣工,积极联络四方百姓,准备起义。他们的秘密活动被方有常发觉,便派二子方熊向县告发。十月初九,方腊发现事泄,遂在洞源村杀里正方有常一家(唯三子方庚越墙逃脱)而举义。方腊集合千余人,在洞源村东方有常家的漆园誓师。 在誓师会上,方腊慷慨陈词,愤怒揭发宋王朝的罪恶统治:“今赋役繁重,官吏侵渔,农桑不足以供应。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无锱铢遗。……独吾民终岁勤动,妻子冻馁,求一日饱食不可得。”最后,方腊发出了“东南之民,苦于剥削久矣”的呼声,号召大家伏义而起,那么“四方必闻风响应,旬日之间,万众可集。……我但画江而守,轻徭薄赋,以宽民力,四方孰不敛衽来朝?十年之间终当混一矣”。 方腊提出鲜明的政治口号和政治主张,付之于革命实践。他领导的义军烧孔庙,毁神像,杀贪官污吏。批判佛教教义中“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虚伪性,指出“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主张实现真正的平等;“劫取大家财,散以募众”;“有甚贫者,众率财以助……凡出入经过,虽不识,党人皆馆谷焉,人物用之无间,谓为一家。” 方腊的政治主张和革命行动,深受贫苦百姓的拥护,数日间聚众十万。自号圣公,改元永乐,置偏裨将,以巾饰为别,自红巾而上,凡六等。镇压帮源一带地主武装的反抗,占领青溪县西北重镇——万年镇,随即向县城进发。这时,两浙路都监蔡遵、颜坦带领5000兵前来征讨。十一月二十八日,方腊将他们一举歼灭在息坑。 歙县和淳安的一些地方的人为了纪念方腊,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许多地名,至今这些地方还有还有“[[方腊洞]]”、“[[方腊寨]]”等。有一首“水氽童家店,方喇出二遍;水浸鳖背石,方腊又造反”的民谣不仅指明了他居住的村子,还说明他的起义动机。宣和年间,农民茶叶卖不出去,卖了还不够交税。农民只好不采茶,采了的也忍痛倒在溪里。时值浙西大旱,七八月都不见有雨,禾苗焦黄,秋收无望,而官吏却逼税。方腊在宣和二年10月,方腊揭竿起义。方腊旗帜鲜明,主张实现真正的平等,“劫取大家财,散以募众”,决心彻底推翻宋朝,解脱天下所有劳苦大众。宣和三年四月,方腊在起义根据地帮源与宋军决战败北,被迫带亲信退往洞源村东北的石洞中躲藏,由于叛徒当向导,最后不幸被捕,被解往汴京。方腊起义打下了六州五十二县,威震东南半壁,从根本上动摇了北宋王朝的统治,北宋王朝从此一蹶不振,不久就覆灭了。方腊最后坚守的石洞被称为“方腊洞”。 [[Category:历史人物]] [[Category:中国历史人物]] [[Category:安徽省]] [[Category:安徽百科]] [[Category:黄山市]] [[Category:安徽人]] [[Category: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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