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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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苞汉语拼音:Fɑnɡ Bɑo;1668~1749),中国清代散文家、经学家。字凤九,一字灵皋,号望溪。桐城(今属安徽)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贡士,以母病未仕。五十年以戴名世《南山集》案被牵入狱。赦出后入直南书房。雍正时,累官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乾隆时,任礼部右侍郎、经史馆总裁等职。

  方苞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创始人,论文尊崇唐宋散文。提倡写古文要重“义法”。提出文章要重“清真雅正”和“雅洁”,他说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沈莲芳《书方望溪先生传后》)。其散文,以所标“义法”及“清真雅正”为旨归。所著读经、子、史诸札记,以及《汉文帝论》、《李穆堂文集序》、《书卢象晋传后》、《左忠毅公逸事》、《与李刚主书》、《孙征君传》、《万季野墓表》、《游潭柘记》等,都写得简练雅洁有断制,没有枝蔓芜杂的毛病,开创清代古文的新面貌。但感情比较淡泊,形象性不强,气魄不够宏大。有些作品如《狱中杂记》,反映了封建司法制度和监狱管理的残酷与黑暗;《送冯文子序》、《送吴平一舅氏之巨鹿序》、《请定征收地丁银两之期剳子》、《请备荒政兼修地治剳子》,反映了一些州县吏治黑幕及民生疾苦,较有现实意义。

  著有《望溪先生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集外文补遗》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