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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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会议(英语:Ecumenical Synods,或称公会议、普世公会议、普教会议),是传统基督教中有普遍代表意义的世界性主教会议,咨审表决重要教务和教理争端。大公会议的英文“Ecumenical Councils” 源自希腊文“Οικουμένη”,意为“普世性的”。对基督教教义有深远影响的基督教早期会议是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和以弗所公会议。1054年,东西教会大分裂。自此之后,东正教(希腊正教)只信守首七次大公会议所确立之大公会议信条。虽然第四次君士坦丁堡会议是在教会大分裂之前举行,却不获东正教承认。故此,今日的东正教只承认七次大公会议,而罗马天主教则认为是八次。在新教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圣公会承认前七次大公会议;而加尔文宗,路德宗则只承认前四次大公会议。鉴于在第四次大公会议迦克墩会议中,谴责了一位论的教会(而后形成东方正统教会),故,东方正统教会,只承认前三次大公会议。而教会大分裂之后的大公会议由罗马天主教单方面举行,所以内容不为东正教所承认。

尽管如此,部分东正教徒认为第四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879年-880年)、第五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1341-1351年)和耶路撒冷会议(1672年)是大公会议。

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路德宗归正宗等历史教会公认的会议如下:

  • 第一次: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325年,分裂出异端亚流派)
  • 第二次: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381年)
  • 第三次:以弗所公会议(431年,分裂出东方亚述教会,故东方亚述教会只承认前两次大公会议。)
  • 第四次:迦克墩公会议(或称卡尔西顿会议;451年,分裂出东方正统教会,故,东方正统教会只承认前三次大公会议。)

天主教和东正教公认的会议如下:

  • 第五次: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553年)
  • 第六次: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 (680年-681年)
  • 第七次:第二次尼西亚公会议(787年)

天主教和东正教一同举行,但东西教会大分裂后东正教拒绝承认会议信条的会议:

  • 第八次:第四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869年-870年)

其后只由罗马天主教举行会议如下:

  • 第九次:第一次拉特朗大公会议(1123年)
  • 第十次:第二次拉特朗大公会议(1139年)
  • 第十一次:第三次拉特朗公会议(1179年)
  • 第十二次:第四次拉特朗大公会议(1215年)
  • 第十三次:第一次里昂大公会议(1245年)
  • 第十四次:第二次里昂大公会议(1274年)
  • 第十五次:维埃纳大公会议(1311年-1312年)
  • 第十六次:康士坦斯大公会议(1414年-1418年)
  • 第十七次:佛罗伦斯大公会议(1438年-1445年)
  • 第十八次:第五次拉特朗大公会议(1512年-1517年)
  • 第十九次:特伦多大公会议(1545年-1563年)
  • 第二十次: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1869年-1870年,分裂出旧天主教会)
  • 第二十一次: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1962年-1965年,分裂出圣庇护十世司铎兄弟会)

其后只由东正教举行的会议如下:

  • 第八次:第一次正教会神圣大公会议(2014年,伊斯坦布尔)
  • 第九次:第二次正教会神圣大公会议(2016年,克里特岛)

基督教其他重要会议

  • 耶路撒冷会议:于48年或49年召开,决定了外邦人加入教会要遵守的条件。
  • 希波公议会:于398年召开,决定了哪些作品及文献能收录于新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