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芝神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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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神酿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瑶里嫩蕊、景芝神酿、左权绵核桃、酒鬼酒、秦安蜜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77号)批准)

产地范围

景芝神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给予景芝神酿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安政请字〔2007〕1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景芝神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安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 高梁:符合GB/T 8231的规定,容重≥720g/L,要求籽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杂质少。

2. 小麦:符合GB 1351的规定,容重≥730g/L,要求籽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 杂质少。

3. 麸皮:利用符合GB 1351规定的优质小麦加工而成,要求新鲜、片大,均匀疏松、无霉变、无异味、无杂质。

4. 酿造用水:符合 GB 5749的规定,取自景芝镇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

(二)糖化发酵剂。

1. 大曲: 以小麦为原料,经粉碎、加水拌料、制曲、入室安曲等工序,利用保护地域范围内特定的自然菌群制成的中、高温曲。生产用的大曲贮存期应不少于三个月。

2. 麸曲:以麸皮为主要原料,接入河内白曲纯种培养而成。要求外观菌丝紧密、颜色新鲜、鲜曲香味浓、糖化力≥900u/g。

3. 生香酵母:以麸皮为主要原料,接入景芝神酿生香酵母混合培养而成。要求细胞数≥6亿/g,芽生率≥12%。

(三)生产工艺要求。

1. 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粉碎→润料→蒸料→配料→通风晾米查→加曲加浆→高温堆积→入池发酵→出池→蒸馏→原酒入库→贮存→勾调→包装→成品

2. 生产工艺要点:

“景芝神酿”酒的酿制,是以高粱、小麦、麸皮(配比为8:1.5:0.5)为主料,以大曲、麸曲、生香酵母(配比为1:2:1)等为糖化发酵剂,以泥底砖窖为发酵容器,采用清蒸续米查、高温堆积(温度45℃至50℃)、高温发酵等工艺,发酵温度40℃以上,发酵周期30至50天。发酵期满后,出窖酒醅分层蒸馏,量质摘酒,分级入库,陶坛贮存,酒龄三年以上,经勾调、包装出厂。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略)

2. 理化指标:(略)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