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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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体字,正规的字体。一个汉字可能会有多种写法,在多种写法中选择一个为“正体字”,其他的写法则为“异体字”,中国大陆官方文件中“繁体字”是简化字的反义词,“正体字”则是“异体字”的反义词,简繁体字的标准是《简化字总表》,而正异体字的标准是《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此表名为“第一批”但至今未出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如“睿”是正体字,“叡”是异体字。

有人认为正体字一词包含“正统”之意具有所谓的“意识形态”色彩,这是不合逻辑的,正体字是与异体字相对的,繁体字是与简体字相对的。还有人以为正体字一词是台湾人发明的,这是错误的,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民国《第一批简体字表》的说明是这样的: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1935年《第一批简体字表》把简体字视为特殊的异体字,而现在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则以简化字和传承字为规范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同时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并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