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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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源佤族自治县汉语拼音:Cāngyuán Wǎzú Zìzhìxiàn;英文:Cangyuan Wa Autonomous County),中国云南省临沧市辖县。位于云南省西南缘,西邻缅甸。总面积2539平方千米。总人口17万人(2012年末)。有佤、汉、傣、拉祜、彝等26种民族。辖4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

  地势北高南低,最高点窝坎大山,海拔2605米,最低点450米。主要河流有小黑河、南滚河、拉勐河、勐董河、永安河。年均温17.4℃,年降水量1748.8毫米。矿产资源有煤、铁、锡、铅、金等。南滚河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保护区。名胜古迹有勐来乡、勐省镇境内有三千年以上的古迹崖画,勐董镇的白塔和广允缅寺等。

  • 邮编:677400 代码:530927 区号:0883

行政区划

  全县辖4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勐董镇、岩帅镇、勐省镇、芒卡镇、单甲乡、糯良乡、勐来乡、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班洪乡、班老乡。勐省农场在县境内。县政府驻勐董镇。

历史

  沧源古时俗称佧佤山区或阿佤山区,部份地区称“葫芦王地”。1937年设沧源设治局。因在澜沧江支流之源而得名。西汉属古哀牢国地。东汉属永昌郡哀牢县。三国蜀汉属益州哀牢县。西晋至南朝梁属宁州永昌郡。北朝州至隋属濮部。唐南诏国属永昌节度望部。宋大理国属永昌府。元朝时南部及东北部属木连路军民总管府,西部及中部属孟定路军民总管府。明初属孟连长官司,万历十三年(1585)属耿马土司,上隶孟定府。清光绪十四年(1888)属镇边直隶厅,上隶顺宁府。

  民国初年在勐角董土司地设沧源行政委员会,归迤南道管辖(1914年迤南道改为普洱道)。民国4年(1915)镇边县改名澜沧县,沧源地仍归其管辖,划为澜沧县第11区。民国23年(1934)4月,澜沧县勐角、勐董、大蛮海、岩帅四土司改流。民国26年(1937)9月改沧源设治局。民国29年(1940)5月,沧源设治局属云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驻宁洱县)。民国31年(1942),属云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驻宁洱县)。民国37年(1948),属云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驻缅宁县)。

  1949年4月,成立了沧源临时人民政府,属宁洱专区。1951年3月7日,沧源县成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1951年4月2日,政务院批准洱:将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沧源设治局属普洱专区。1952年11月21日,政务院批准:撤销沧源设治局,设立沧源县,属普洱专区(1951年3月成立沧源县人民政府,驻地岩帅)。

  1952年,设立缅宁专区,原普洱专区的沧源县划归缅宁专区;年末县政府迁驻勐董。1954年6月30日,政务院批准:缅宁专区更名为临沧专区,沧源县隶属临沧专区。

  1958年9月24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0次会议决定:撤销沧源县。设立沧源佧佤族自治县,自治县的行政区域为原沧源县的行政区域。1963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沧源佧佤族自治县改名为沧源佤族自治县。1964年2月28日正式成立沧源佤族自治县。1970年,临沧专区改为临沧地区,沧源佤族自治县隶属临沧地区。

  1996年,沧源佤族自治县面积2445平方千米,人口约15.4万人。辖3个镇、8个乡:勐董镇、岩帅镇、勐省镇、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班洪乡、南腊乡、糯良乡、单甲乡、班老乡、勐来乡、团结乡。县政府驻勐董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沧源佤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202579人,其中:勐董镇45443人,岩帅镇16242人,勐省镇22667人,团结乡14755人,单甲乡10347人,糯良乡13247人,勐来乡14080人,勐角乡13615人,班洪乡9633人,南腊乡34666人,班老乡7884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沧源佤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179098人,其中:勐董镇35741人,岩帅镇32486人,勐省镇23530人,芒卡镇13689人,单甲乡11080人,糯良乡14665人,勐来乡14443人,勐角乡13990人,班洪乡10587人,班老乡88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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