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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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符号,原名注音字母,简称注音,是标准汉语标音系统之一,以章太炎编创的“纽文”、“韵文”为蓝本,1912年由中华民国教育部制定,1918年正式发布,1930年改为现名。经过百年演变,现有37个字母声母21个、介音3个及韵母13个)。

前身

清朝末年,自1892年起出现汉语发音教育的革命,许多知识份子研拟汉字的拼音符号系统,史称“切音字运动”,此运动出现许多套改造汉字的方案。其中,章太炎的“纽文”与“韵文”方案后来成为注音符号的前身。章太炎在1906年6月之后,第3次避难日本,他成为当时日本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的主编。在1908年6月10日出版的《民报》第21号,刊登章太炎的〈驳中国用万国新语说〉一文,文中发表他创造的36个“纽文”,22个“韵文”,是为今日注音符号的前身。因为当时的中国汉字仍是用二千年以来的“反切”方法,用汉字为汉字注音,相当不便。章太炎模仿日语假名“简化偏旁”的办法,利用汉字小篆的结构,创造一套记音字母。

名称由来

“注音”二字意谓注译汉字的发音。清末时期的“切音字”到中华民国初年公布时,名称变成“注音字母”的原因,据吴稚晖的解释,是由于当时召开的“读音统一会”为了避开造字的嫌疑,表示此一方案是专门为了“注译读音”而设计。当时参加会议的切音字家王照则表示:“…专为白话教育计,绝非为读古书注音…。”“读音”的意思,即读旧书之音注也。

制订

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召开临时教育会议,通过“采用注音字母案”。1913年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通过马裕藻、朱希祖、钱稻孙、许寿裳、周树人等人的提案,以他们的老师章太炎所创造的“纽文”、“韵文”为基础,从该方案中选取15个字母:“ㄇㄈㄅㄌㄏㄕㄊㄙㄧㄩㄛㄟㄠㄥㄢ”,再改造部分汉字得出23个字母,另外造一字母“ㄦ”,共计39个。

演变过程

在1918年,中华民国教育部正式公布注音字母,初次公告的注音字母及其顺序大致依三十六字母的传统,以“见溪”开始,“来日”结束。字母的顺序规定如下:

声母:ㄍㄎㄫㄐㄑㄬㄉㄊㄋㄅㄆㄇㄈㄪㄗㄘㄙㄓㄔㄕㄏㄒㄌㄖ

介音:ㄧㄨㄩ

韵母:ㄚㄛㄝㄟㄞㄠㄡㄢㄤㄣㄥㄦ

1919年的顺序调整

重新排定注音字母,废弃原本36字母的次序,以语音归类的方式,依发音部位排列并分组,即:

声母:ㄅㄆㄇㄈㄪ ㄉㄊㄋㄌ ㄍㄎㄫㄏ ㄐㄑㄬㄒ ㄓㄔㄕㄖ ㄗㄘㄙ

介音:ㄧㄨㄩ

韵母:ㄚㄛㄝ ㄞㄟㄠㄡ ㄢㄣㄤㄥ ㄦ

1920年正式增加字母“ㄜ”

1920年,官方正式公布增字母“ㄜ”排列于“ㄛ”之后,注音字母共计达40个。

1922年修改声调符号标示位置

注音字母的声调符号原为旧式的四声点法,在字母的左下、左上、右上、右下四角加点,以标示四声符号(平、上、去、入)。1922年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书法体式表”时,为方便横行连写,声调符号(ˊ ˇ ˋ)改标在注音字母右方。

1928年再次更动次序

将“ㄧ、ㄨ、ㄩ”的位置改列在“ㄦ”的后面。

1930年改称“注音符号”

1930年1月,吴稚晖到北平召开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年会并担任主席,建议将“注音字母”的名称改为“注音符号”。同年4月21日,吴稚晖在中国国民党中央第88次常会发表〈改定注音字母名称为注音符号及推行办法案〉,提案指出:“教育部前颁注音字母……其于音理之整齐画一,实胜于假名。惟其功用,亦不过或注字音,或注语音,足当音注而已;与假名相同,仅适注音,不合造字,称为字母,名不副实,……日本称为假名者,名即谓独体之简单初文,假则谓其代音而已,不作文字论。犹言此为传音之记号也。可以注音字母,亦宜改称为注音符号,以昭核实。”此案于当日通过。教育部于同年5月19日以483号训令,令各级教育机关将注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

1932年废弃“ㄪ、ㄬ、ㄫ”3个注音符号,增加轻声符号(˙)

1932年5月7日,教育部正式以新国音取代老国音,即以北京音为标准,本来的三个注音符号“ㄪ”(v)、“ㄬ”(gn)及“ㄫ”(ng)不再使用,后标注为只作拼写方言之用。注音符号表成为现在使用的形式:

声母:ㄅㄆㄇㄈ ㄉㄊㄋㄌ ㄍㄎㄏ ㄐㄑㄒ ㄓㄔㄕㄖ ㄗㄘㄙ

介音:ㄧㄨㄩ

韵母:ㄚㄛㄜㄝ ㄞㄟㄠㄡ ㄢㄣㄤㄥ ㄦ

使用现况

在台湾,小学生学习汉字前,必须上十周的注音符号教学课,也有不少幼儿园亦已经教授。日常生活中,注音符号既用来标注生僻字,亦是台湾最普遍的汉字输入法,多数电脑使用者均熟练使用。

闽南话客家话的教学上,也有使用增加符号的方音拼写方案

在中国大陆,学校一般不教、民间也不使用注音符号,但是一些字典、词典会以汉语拼音、注音符号并列使用的方式为字词注音,如《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

至于香港和澳门地区,绝大多数人口以粤语为母语,即使学校课程里有普通话,教的也是汉语拼音,学生常用的字典未必会标上注音符号,民众对它就更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