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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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香酒吉林省洮南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5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达茂马铃薯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5年第162号)批准)

产地范围

洮南香酒产地范围为洮南市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洮南香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洮南香酒的检测机构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高粱:选用产地范围内所产的优质红高粱,淀粉含量≥60%,其他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酿造用水:采用产地范围内的地下水源,深井大于130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规定。

二、生产工艺

以中温曲作为糖化发酵剂,泥窖固态发酵,混蒸混烧,分层取酒,量质摘酒,分级陈酿,勾兑。

三、生产关键控制点

1.窖池:要求使用具有60年以上连续使用的泥窖池,窖池池壁以当地特有的黄粘土垒砌而成,厚度≥50cm。将苹果、香水梨、香瓜等呈香腐熟水果破碎,拌以地表30公分以下新鲜黄土堆积发酵后加入新鲜稻壳和成窖泥,厚度≥8 cm。

2.发酵周期:从酒醅入池封窖发酵至下一次开窖起糟取酒的时间≥45天。

3.蒸酒蒸料:采用续茬配料、甑桶蒸馏,蒸酒蒸料同时完成。

4.陈酿:用传统陶坛、酒海储藏,基酒储藏≥3年,调味酒≥5年。

5.禁止性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

外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具有曲香明显和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口味:酒体柔和谐调、醇甜、柔顺、爽净

风格:具有曲香优雅、柔和绵甜的典型风格

2.理化特色:

酒精度/(%vol) 41~65

总酸(以乙酸计)/(g/L) 0.50~1.8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1.50~4.2

己酸乙酯/(g/L) 0.70~2.80

固形物/(g/L) ≤ 0.50

酒精度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