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湾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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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湾遗址,中国黄河中游新石器时代以仰韶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为主的遗址,还有少量周代和北朝的遗存。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郊谷水镇附近,西北临涧河。1959~1960年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师生进行两次发掘。新石器时代遗存跨越的时间相当长,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年代约为公元前3390~前2390年。通过对豫西伊洛两河流域、陕县以东地区新石器时代诸相应时期遗址的综合考察,说明王湾遗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证明中原地区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传承关系提供了重要依据。

王湾新石器遗存的文化特征因素中,有一些是首尾连贯,发展变化脉络清楚,阶段分明的,例如素陶盆和鼎等。因此,可以把它区分为6个发展阶段,并进而合并为3期文化。王湾一期文化的突出特征因素是:重唇小口和葫芦口两种成熟型尖底瓶,绘有近似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彩陶花卉图案(只有它的“花冠”部分与单元间“界格”部分)的陶盆等。发现有房子、灰坑和墓葬等遗迹。7 座房子均系地上建筑。居住面有草拌泥红烧土和石灰质物质的两种。墙基多挖槽起建,有的墙基地面上还铺垫大块平整的砾石。共发现长方形土坑墓、小口尖底瓶葬和瓮棺葬76座。有的土坑墓有二层台。成人葬式一般为单人仰身直肢,头向西北,人头骨涂朱现象比较普遍。绝大部分墓葬无随葬品。王湾二期文化的突出特征因素是:彩盆从成熟型“花卉”图案急骤退化分解为 、∽形。除灰坑外,发现墓葬39座,以长方形土坑墓为 王,也有少量瓮棺葬,无小口尖底瓶葬,葬俗与一期文化的基本相同。 王 湾三期文化的突出特征因素是出现陶鬲、陶斝等。一、二两期可以并为仰韶文化的一种地方类型,三期可以称做河南龙山文化的一种地方类型。但是,对3期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同一性这一点也不应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