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珀湖草鱼
珊珀湖草鱼,湖南省安乡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4年4月9日,《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三湖黄桃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41号)批准)
产地范围
珊珀湖草鱼产地范围为湖南省安乡县珊珀湖及其周边水域,共10万亩。
专用标志使用
珊珀湖草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珊珀湖草鱼的检测机构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草鱼(Ctenopharyngodon idellus)。
二、生长环境
水质符合有关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生长环境符合有关国家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要求。透明度≥30cm,pH值7.0至8.5,溶解氧≥5mg/L。水草覆盖率≥35%。
三、养殖管理
1.鱼种来源:选自产地范围内的国家级草鱼良种场,跟踪选购,确保苗种来源品系正宗。
2.增养殖方式:
(1)产地范围内池塘养殖。
(2)产地范围内湖泊人工放流自然生长。
3.苗种放养
(1)池塘养殖:每年1月上旬至4月中旬,投放规格每尾500g至1000g的鱼种。放养密度为每667㎡(亩)放养100尾至150尾。
(2)湖泊增殖:每年2月中旬至4月下旬,投放规格每尾1000g至2000g的鱼种。放养密度为每667㎡(亩)放养30尾至50尾。
4.饵喂:
(1)湖泊增殖:摄食湖中天然饵料。
(2)池塘养殖:投喂麦芽、谷芽,苏丹草、黑麦草等各种牧草。
5.生长保护:湖泊增殖每年2月底至12月底为全湖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密网目围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严禁底拖网作业、水下采砂和围湖造田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6.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捕捞
池塘养殖起捕规格为每尾≥1500g,湖泊增殖起捕规格为每尾≥3000g。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体态匀称修长,腹部平缓,体色呈茶黄色,有光泽,背部青灰,腹部灰白,胸鳍和尾鳍带灰黄色,肉质紧硬,香嫩爽脆。
2.理化指标:肌肉中含粗蛋白≥18.1%,粗脂肪≤2.5%。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