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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又名'''《礼记注疏》''',是《[[五经正义]]》的第四部。此书原采用[[郑玄]]注20卷,[[孔颖达]]疏70卷,[[南宋]][[绍兴]]初年合刻并为63卷,附[[陆德明]]音义。《礼记》自郑注面世,流传甚广,魏晋南北朝学人为义疏者甚多,然众说纷纭,或违本义。孔颖达为之注疏,以皇侃义疏为本,其有不备,以熊安生本补充,必取文征详悉,义理精审,剪其繁芜,摄其机要,取两家之长,除其之弊,与郑注相互发明原义,堪称双绝。 在序言中,孔颖达等人坚持了秦汉以来[[儒家]]关于礼仪起源的说明,认为礼“本之则太一之初”,“体之乃人情之欲”,即礼从上说体现了天意,从下说根据于人情,是天意和人情的统一。此书把《[[周礼]]》作为《[[仪礼]]》之本,反映了[[汉朝|汉代]]以后,儒家更加注重在有形的礼仪设施背后起着支配作用的无形的东西。另外,此书解题还特意解释了[[老子]]对礼的态度,调和老子和儒家经典,体现了李唐王朝对老子的尊崇。此书亦见重于后世,为儒学重要著作,影响深远,被清人收入《[[十三经注疏]]》中。 《礼记正义》是学习、研究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要文献。汉代有郑玄作注,唐代有孔颖达为之正义,都是古人对《礼记》的注释,是今人阅读研究《礼记》的重要版本。《礼记正义》今存全者仅一部,有宋元补版。原刊字体方严端重,刻工有马祖、马松、马春、毛端、方伯、 王恭、李宪等多人,补版刻工有茅文龙、蒋佛老、何、张阿狗、俞声、何庆、陈等,皆元代杭州地区刻工,可知补版到元代。此本有惠栋、李盛铎跋,惠栋曾据此本校汲古阁本。书中有季印振宜、沧苇、御史之章、北平孙氏、惠栋、定宇、孔、 继、 涵、金章世系景行维贤、小如庵秘笈、袁克文等印。清中叶后,此书为孔继涵所藏,由孔氏归宗室盛昱,以后归完颜景贤,景贤之后又归袁克文,由袁售与南海潘宗周。潘氏得书之时,适所构新居落成,因名曰宝礼堂潘氏既得此书,1927年影刻行世。潘氏《宝礼堂宋本书录》经部著录。此书另有残本一部传世,存二十八卷,两部补版之叶,间有不同,残本为商务印书馆涵芬楼所藏,《涵芬楼烬余书录》经部著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宝礼堂藏书由潘宗周之子潘世兹捐赠国家,涵芬楼书亦捐献国家,两部今均藏北京图书馆。 == 目录 == (据清代学者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经注疏》) *[[礼记正义•序|礼记正义•序]] *[[礼记正义•卷一 曲礼上第一|卷一 曲礼上第一]] [[礼记正义•卷二 曲礼上第一|卷二 曲礼上第一]] [[礼记正义•卷三 曲礼上第一|卷三 曲礼上第一]] *[[礼记正义•卷四 曲礼下第二|卷四 曲礼下第二]] [[礼记正义•卷五 曲礼下第二|卷五 曲礼下第二]] *[[礼记正义•卷六 檀弓上第三|卷六 檀弓上第三]] [[礼记正义•卷七 檀弓上第三|卷七 檀弓上第三]] [[礼记正义•卷八 檀弓上第三|卷八 檀弓上第三]] *[[礼记正义•卷九 檀弓下第四|卷九 檀弓下第四]] [[礼记正义•卷十 檀弓下第四|卷十 檀弓下第四]] *[[礼记正义•卷十一 王制第五|卷十一 王制第五]] [[礼记正义•卷十二 王制第五|卷十二 王制第五]] [[礼记正义•卷十三 王制第五|卷十三 王制第五]] *[[礼记正义•卷十四 月令第六|卷十四 月令第六]] [[礼记正义•卷十五 月令第六|卷十五 月令第六]] [[礼记正义•卷十六 月令第六|卷十六 月令第六]] [[礼记正义•卷十七 月令第六|卷十七 月令第六]] *[[礼记正义•卷十八 曾子问第七|卷十八 曾子问第七]] [[礼记正义•卷十九 曾子问第七|卷十九 曾子问第七]] *[[礼记正义•卷二十 文王世子第八|卷二十 文王世子第八]] *[[礼记正义•卷二十一 礼运第九|卷二十一 礼运第九]] [[礼记正义•卷二十二 礼运第九|卷二十二 礼运第九]] *[[礼记正义•卷二十三 礼器第十|卷二十三 礼器第十]] [[礼记正义•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礼记正义•卷二十五 郊特牲第十一|卷二十五 郊特牲第十一]] [[礼记正义•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礼记正义•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 [[礼记正义•卷二十八 内则第十二|卷二十八 内则第十二]] *[[礼记正义•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礼记正义•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礼记正义•卷三十一 明堂位第十四|卷三十一 明堂位第十四]] *[[礼记正义•卷三十二 丧服小记第十五|卷三十二 丧服小记第十五]] [[礼记正义•卷三十三 丧服小记第十五|卷三十三 丧服小记第十五]] *[[礼记正义•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 *[[礼记正义•卷三十五 少仪第十七|卷三十五 少仪第十七]] *[[礼记正义•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 *[[礼记正义•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礼记正义•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 [[礼记正义•卷三十九 乐记第十九|卷三十九 乐记第十九]] *[[礼记正义•卷四十 杂记上第二十|卷四十 杂记上第二十]] [[礼记正义•卷四十一 杂记上第二十|卷四十一 杂记上第二十]] *[[礼记正义•卷四十二 杂记下第二十一|卷四十二 杂记下第二十一]] [[礼记正义•卷四十三 杂记下第二十一|卷四十三 杂记下第二十一]] *[[礼记正义•卷四十四 丧大记第二十二|卷四十四 丧大记第二十二]] [[礼记正义•卷四十五 丧大记第二十二|卷四十五 丧大记第二十二]] *[[礼记正义•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 *[[礼记正义•卷四十七 祭义第二十四|卷四十七 祭义第二十四]] [[礼记正义•卷四十八 祭义第二十四|卷四十八 祭义第二十四]] *[[礼记正义•卷四十九 祭统第二十五|卷四十九 祭统第二十五]] *[[礼记正义•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礼记正义•卷五十 哀公问第二十七|卷五十 哀公问第二十七]] *[[礼记正义•卷五十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卷五十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 *[[礼记正义•卷五十一 孔子閒居第二十九|卷五十一 孔子閒居第二十九]] *[[礼记正义•卷五十一 坊记第三十|卷五十一 坊记第三十]] *[[礼记正义•卷五十二 中庸第三十一|卷五十二 中庸第三十一]] [[礼记正义•卷五十三 中庸第三十一|卷五十三 中庸第三十一]] *[[礼记正义•卷五十四 表记第三十二|卷五十四 表记第三十二]] *[[礼记正义•卷五十五 缁衣第三十三|卷五十五 缁衣第三十三]] *[[礼记正义•卷五十六 奔丧第三十四|卷五十六 奔丧第三十四]] *[[礼记正义•卷五十六 问丧第三十五|卷五十六 问丧第三十五]] *[[礼记正义•卷五十七 服问第三十六|卷五十七 服问第三十六]] *[[礼记正义•卷五十七 间传第三十七|卷五十七 间传第三十七]] *[[礼记正义•卷五十八 三年问第三十八|卷五十八 三年问第三十八]] *[[礼记正义•卷五十九 深衣第三十九|卷五十九 深衣第三十九]] *[[礼记正义•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 *[[礼记正义•卷五十九 儒行第四十一|卷五十九 儒行第四十一]] *[[礼记正义•卷六十 大学第四十二|卷六十 大学第四十二]] *[[礼记正义•卷六十一 冠义第四十三|卷六十一 冠义第四十三]] *[[礼记正义•卷六十一 昏义第四十四|卷六十一 昏义第四十四]] *[[礼记正义•卷六十一 乡饮酒义第四十五|卷六十一 乡饮酒义第四十五]] *[[礼记正义•卷六十二 射义第四十六|卷六十二 射义第四十六]] *[[礼记正义•卷六十二 燕义第四十七|卷六十二 燕义第四十七]] *[[礼记正义•卷六十三 聘义第四十八|卷六十三 聘义第四十八]] *[[礼记正义•卷六十三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卷六十三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 == 参见条目 == *[[中国文学]] *<font size=-1>'''[[十三经]]''':《[[诗经]]》 《[[尚书]]》 《[[礼记]]》 《[[周易]]》 《[[左传]]》 《[[公羊传]]》 《[[穀梁传]]》 《[[周礼]]》 《[[仪礼]]》 《[[论语]]》 《[[孝经]]》 《[[尔雅]]》 《[[孟子(著作)|孟子]]》</font size> *<font size=-1>'''[[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 《[[尚书正义]]》 《[[礼记正义]]》 《[[周易正义]]》 《[[春秋左传正义]]》 《[[春秋公羊传注疏]]》 《[[春秋穀梁传注疏]]》 《[[周礼注疏]]》 《[[仪礼注疏]]》 《[[论语注疏]]》 《[[孝经注疏]]》 《[[尔雅注疏]]》 《[[孟子注疏]]》</font size> [[Category:文学]] [[Category:中国文学]] [[Category:中国古代文学]] [[Category:中国古代文学史]] [[Category:中国古典文献学]] [[Category:典籍文献]] [[Category:礼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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